
7月16日,達克拉克省東春縣人民委員會的一位領導表示,儘管當地政府剛剛接手管理任務,但將堅決要求企業立即拆除沿DT 642線的集沙點。
根據文件,礦產和綜合公司Doan Han的沙礦於2025年2月由富安省人民委員會(舊)頒發運營許可證。地點位於東春縣春南村(現為達克拉克省東春縣)。
該沙礦開採面積為13.7公頃,開採儲量為453,790立方米原沙,年開採能力為100,000立方米原沙。
企業被允許從該礦開採沙子的時間為4年9個月,自許可證簽署之日起計算。
富安省人民委員會(舊)的開採許可證明確規定:“露天開採,使用機械化車輛直接裝載到運輸車輛上,運至施工工地”。
然而,根據當地居民的反映和記者的實地記錄,礦產和綜合公司Doan Han已在DT 642省道沿線(從東春縣到春壽縣)設立了4個集沙點。
這些集沙點緊鄰路邊,沒有標誌。卡車、集裝箱車從集沙點取沙後,再運往消費地。

一位住在DT 642省道附近的居民(要求匿名)表示,運沙車連續行駛的情況已被居民反映給地方政府請求干預。最近,運沙車已在早上和下午按時間行駛。
沙礦主還為居住在該地區周圍的家庭提供部分資金,從50萬到90萬越南盾/月不等,根據距離遠近,以解決灰塵進入房屋的問題…
礦產和綜合公司Doan Han的經理Le Van Quyet承認,企業在省道沿線多個位置集建築材料是違規的。
企業方承諾將立即停止無許可證的集沙點活動;將所有沙子搬遷到許可證規定的位置。
與我們的交流中,東春縣人民委員會副主席Nguyen Van Hieu確認這些集沙點均未獲得許可證,違反了資源管理規定。縣將堅決依法處理。
為確保礦產開採法規的正確執行,達克拉克省農業和環境廳正在要求專業單位全面審查轄區內的建築材料集沙點,以糾正開採、運輸和集沙不符合規定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