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提議由嘉萊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俊青於7月17日簽署,提交省人民議會審議關於對受省和鄉級行政單位調整影響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支持政策的決議草案。

據此,受支持者包括在黨機關、政府、祖國陣線、政治-社會組織、公立事業單位工作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因行政邊界調整而受到影響。
為必須改變工作地點的省級幹部提供工作和交通條件支持,每人每月最高支持600萬越南盾,包括:200萬越南盾的交通費和400萬越南盾的租房費。
通過對歸仁-波來古線路(約160公里)的實際交通費用調查顯示,對於四周工作時間內兩次往返的支持200萬越南盾/月是合適的。對於不使用公租房的人員,租房支持為400萬越南盾/月。
對於鄉級幹部、公務員的支持,根據調整後的移動距離,每人每月支持50萬至200萬越南盾。預計,每人兩年的總支持金額可能超過1.457億越南盾。鄉級為1.038億越南盾。
實施資金主要來自省級預算和其他合法來源。支持時間為兩年,從今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據內務廳稱,合併後,約有1972名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從嘉萊省的機關、組織調整到平定省的新省級行政中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