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林同省德立鄉公安通報已完成對N.N.A.(28歲,居住在德立鄉)向職能部門提供虛假信息行為的違規處理文件。
此前,7月17日約11時,德立鄉公安接到N.N.A.的報案,稱被三名乘坐出租車(在德立鄉第8居民區上車,身份不明,戴口罩)的乘客用注射器威脅、控制,搶走了210萬越南盾和一枚價值約800萬越南盾的金戒指,當時他正在前往Bon JunJuh(德立鄉,原屬達克農縣)的農田區域。
德立鄉公安認為這是一起嚴重事件,便與鄰近鄉的公安及多個業務單位合作,進行現場勘查,排查嫌疑人並記錄舉報人的陳述。
經過調查,公安部門發現現場有許多可疑跡象。經過核實和追蹤,德立鄉公安得出結論,沒有發生任何搶劫事件。
面對明確的證據,N.N.A.承認自己編造了被搶劫的故事,因為他已經賣掉了金戒指來還債。這枚戒指原本是妻子送的禮物,怕妻子知道後會傷心,所以N.N.A.編造了搶劫事件向公安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