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孟強承諾有效實施第98號決議

7月24日上午,在胡志明市第十屆人民議會第二次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德介紹了選舉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的人選,即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市委宣傳與民運部部長阮孟強,代表們進行了投票。

以183/184票贊成(99.46%),阮孟強當選為2021-2026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

在介紹行動計劃時,阮孟強承諾學習和遵循胡志明思想、道德和風格,執行第十二屆和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四號決議。絕對不違反黨員、幹部和公務員不得做的事情。嚴格按照規定申報和公開個人財產和收入。

同時,重視並集中指導嚴格執行防止和打擊消極、腐敗、浪費的措施,絕對不謀取個人利益。嚴格執行工作和個人生活中節約的措施。

同時,主動參謀建設和實施執行各級代表大會決議的指標和任務的計劃和方案。

執行關於控制權力和防止幹部工作中的腐敗和消極的第114-QĐ/TW號規定。

新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孟強承諾有效實施第98號決議

關於執行共同任務,阮孟強表示將努力完成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交付的角色、職責和任務。

嚴格執行黨的程序和規定,國家的法律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組織和活動規定,關於工作原則、個人公務責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的責任和權限。

有效執行中央黨、政府、中央機關、市委、市委常務委員會在分配領域內的指導。不斷提高和鍛鍊領導和指揮能力。

主動指導、督促和提醒所屬部門和地方按照分配負責的任務,緊密跟隨執行各級黨代表大會決議的行動計劃。主動提出新的、適合的解決方案,以在新的發展階段發展胡志明市。

關於執行重點任務是負責參謀實施第98號決議,阮孟強表示將主動深入研究決議中確定的特殊機制和政策,對照城市發展的實際情況和相關領域的法律適用情況,及時向市委常務委員會、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執行第98號決議指導委員會提出建議,應用和實施決議以達到最高效率。

經常督促市屬部門和相關機構,與中央部門緊密配合,解決執行過程中的障礙和困難,以最大限度地發揮決議的效率,服務於城市的發展。

經常審查和參謀制定新政策,為胡志明市在未來,特別是在新的發展時代,民族振興時代,更加強勁的發展創造條件。

新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孟強承諾有效實施第98號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