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7月25日的結論,政治局和政府黨委指導財政部執行上述任務。

此前5月,國會允許各省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標準,審核購買、租賃購買社會住房的人員。社會住房是國家支持的一種住房,旨在為一些優先群體提供廉價公寓。

據此,沒有住房的人,或有住房但遠離工作地點的人,或從未享受過社會住房支持政策的人,將由省級人民委員會確定具體標準進行審核。此舉旨在解決實際中的難題,因為許多在城市或工業區工作的勞動者在農村有住房,由於在同一省內擁有住房而不符合條件。

目前,可以購買社會住房的人員包括:為革命做出貢獻的人,烈士家屬;農村的貧困戶、接近貧困戶;受自然災害影響的農村家庭;城市低收入者、貧困戶、接近貧困戶;工業區內外的勞動者。

軍官、士官、專業軍人、公安、公務員、國防職員、密碼工作人員;幹部、公務員、職員;已歸還公務住房的人;學生;因土地被收回而必須拆除房屋的人;工業區內的企業、合作社、聯合合作社也屬於可以購買社會住房的範圍。

政治局要求擴大社會住房購買和租賃範圍

在今天的結論中,財政部還被指示指導使用資金,安排辦公場所;立即發佈關於財務、會計、預算分配流程的指導。財政部將盡快評估並報告關於公共資產交接、管理、各級政府部門辦公場所的情況。

內務部和地方政府審查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公務員的情況,特別是國家管理和信仰、宗教工作的幹部。目標是確保正確的工作崗位、能力、專長。指導成立屬於鄉級人民委員會的事業單位,特別是提供基本、必要公共服務的單位,需要儘快發佈。

政治局、書記處要求向人民、企業充分公開行政手續,確保在2025年基本解決困難、障礙和法律瓶頸。

包括內務部、財政部、建設部、工商部、衛生部、農業和環境部在內的六個部門協調調整和完善與公共服務相關的流程、手續,包括建築許可證;酒、啤酒、菸草經營許可證;醫藥執業;對有貢獻者的制度、政策。

建設部與農業和環境部儘快發佈具體指導,調整土地使用規劃,安排後的規劃。兩部同時重新評估從省級到鄉級的土地領域分權實施情況,確保可行性,考慮到資源和人力資源。

教育和培訓部指導管理教師、管理人員、職員、勞動者的權限,以及工作崗位、根據職業職稱和教育工作機構中工作人員數量的定額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