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高速公路巡邏隊第六隊(第六隊-公安部)發現一輛40英尺的拖車,在從同奈省駛向胡志明市的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有可疑跡象,因此攔截了車輛。

司機不服從命令,高速駕車逃跑。交警立即追趕,通過擴音器要求停車。在追逐約3公里後,警察在近高科技園區(原守德市)附近攔停了車輛,並將司機帶回總部。此人供認之前在同奈省春祿縣的一家餐館使用了毒品,然後駕車進入高速公路。
根據第168/2024號法令,警察對司機在體內含有毒品物質的情況下駕駛車輛的行為處以3500萬越南盾的罰款。同時,此人被吊銷駕照23個月。
最近,職能部門發現了多起司機使用毒品的情況。7月23日,交警攔截了一名28歲的司機,該司機吸毒後在河內-老街高速公路上蛇形駕駛,擠壓多輛車。
從7月25日至8月25日,交警總局在全國範圍內對運輸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和處置。各工作組配備了武器、輔助工具、車輛和技術設備,以檢查、發現和處理違法行為。如果無法攔截車輛進行檢查,交警將核實並通知“冷”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