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警總局(公安部)和胡志明市公安交警部門關於全面檢查和處理公路、水路運輸業務的指示,胡志明市交警力量出動巡邏,處理違規車輛。

7月26日22時20分,棋盤交警隊在李常傑路(Dien Hong區)攔下Tan Quang Dung客運公司的臥鋪客車(固定路線胡志明市-林同省)進行檢查。
交警發現該車有從新東部車站到多樂省聯省車站的乘客運輸命令。司機N.Q.D.(45歲,多樂省居民)未按規定路線行駛,反而錯誤地進入胡志明市中心接客。
交警對司機D.的上述行為進行了記錄,將處以60萬至8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扣除駕駛執照2分。

胡志明市交警還集中處理了許多違規行為,如不按規定地點接送乘客、司機使用手機、不繫安全帶等。
PC08室代表表示,從7月25日12時起,胡志明市交警出動對公路和水路運輸業務進行全面檢查和處理,直至8月25日結束。
屆時將集中處理酒精、毒品濃度超標;超速行駛;超載運輸;超員運輸;不按規定地點停車、上下客等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