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峴港市文化體育與旅遊局副局長Văn Bá Sơn於7月29日上午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表示,已向各坊、鄉、特別區人民委員會發出文件,指導(臨時)實施對國家管理的旅遊區、景點、旅遊環境的過渡管理。
據Sơn先生介紹,在等待上級完善力量期間,峴港市的坊、鄉人民委員會將組織檢查轄區內的旅遊活動。
職能部門有權審查、處理自發性、未按規定確保足夠經營條件的服務設施、旅遊景點;特別是那些經營、進行冒險娛樂活動、可能影響遊客生命健康的旅遊產品。
加強檢查旅遊環境、治安秩序規定及旅遊服務設施管理、公開標價規定的執行情況;依法嚴肅處理違法行為。
特別是地方力量也將檢查並處理拉客、流動販賣、乞討給遊客帶來麻煩的行為。
在旅遊經營場所、旅遊區、景點建立電子信息頁面、熱線電話並通過媒體公告信息渠道,方便遊客、居民在發生治安秩序違法行為時聯繫、反映。
Văn Bá Sơn先生表示,儘管旅遊業已經非常努力,但乞討、騷擾遊客、流動販賣仍然給遊客帶來麻煩,影響峴港的旅遊環境。
“目前,局正在為城市提供快速反應力量以處理旅遊秩序的建議。坊、鄉力量的權限有限,工作太多,一些力量的制度還不夠高,而旅遊中的治安秩序問題不斷出現且複雜” – Sơn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