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說收到‘缺少’支持資金,學校說按規定執行

根據第116/2020號法令,師範學生每月獲得國家支持363萬越南盾,用於支付在校學習期間的生活費用。支持時間根據學年實際學習月數計算,但不超過每年10個月。

許多峴港大學師範大學K21師範專業的學生表示,儘管學校的資金支付決定明確支持3個月(4月、5月和6月),但他們只收到了2個月的生活費,即學年內只收到9個月的支持。

學生B.分享:“我於6月21日收到畢業證書,證書上寫的是6月9日,而資金支付決定上寫的是6月30日,明確支持3個月。但最終我和其他數百名同期畢業的學生只收到了2個月。而順化師範大學的學生畢業僅一週後仍然收到了學年內完整的10個月支持。”

另一位學生提出意見:“其他學校的學生每月都能收到錢,而我們每三個月收到一次,這導致了很多疑問和比較。”

學校代表解釋說:“K21班的學生於5月27日畢業,這是確認畢業的決定日期。6月9日是經過一系列程序如打印、審批後在證書上寫的日期,而6月21日是頒發證書的日期。許多學生誤解了領取證書的日期為畢業日期,導致對支持時間的理解有誤。”

關於支付決定寫的是3個月但學生只收到2個月的問題,學校代表表示6月30日發佈的文件缺少了‘根據實際學習時間支付’的註釋。

“這是首次根據第116號法令支持的學生同時畢業,因此存在許多疑問。我們已按規定執行,並主動解釋,但仍有一些學生的期望與規定不符。”學校代表說。

關於一些學校每月支付,而峴港大學師範大學每季度支付一次的問題,學校代表解釋說,按月還是按季度支付是各學校的選擇,規定中並未明確說明。目前財務程序仍然複雜,因此學校選擇了合併支付的方式。

對於學生擔心因為提前畢業而‘缺少’月份,以後是否需要補足每年10個月的疑問,學校代表明確表示:“我們根據實際學習時間和規定執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