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劃分將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8月15日至9月14日,公安部交通警察局將組織速度車道劃分和卡車分流。
對於河內至海防高速公路(從km0至km105),卡車被禁止在最左側靠近隔離帶的車道上行駛。該車道的速度限制為90-120公里/小時。中間兩條車道允許所有車輛通行,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從道路中心向外計算的兩條中間車道的最低速度分別為80公里/小時和60公里/小時。
對於法雲至吉橋高速公路(從km1820至km211),卡車被禁止在最靠近隔離帶的車道上行駛。其餘兩條車道允許所有車輛通行。三條車道的最高速度規定為100公里/小時,從道路中心向外計算的最低速度分別為80公里/小時、70公里/小時和60公里/小時。

第二階段從9月15日至12月14日,交通警察局將對卡車和客車進行速度車道劃分和車輛分流。具體來說,兩條高速公路的車道速度劃分與第一階段相同。卡車和客車被禁止在最左側靠近隔離帶的車道上行駛。
此外,交通警察局建議越南公路局在龍門架或立柱上安裝最大速度、最小速度、禁止車輛通行的標誌,以及各車道的相應車道劃分標誌;根據各階段方案,在路面上噴塗速度提示標誌,每15-20公里重複一次。
車道劃分試點是在與卡車、客車相關的交通事故增加的背景下進行的,佔2025年上半年總事故的三分之一。許多大型卡車故意在靠近中間隔離帶的左側車道上低速行駛;連續變換車道阻礙、限制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造成擁堵並潛藏事故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