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憤怒,建議嚴懲紋身男子毆打婦女

8月10日下午,河內市公安局表示,芳烈區公安局(河內)正在緊急調查Đ.C.T.先生(31歲,居住在芳烈區定工176號Sky Central公寓)襲擊N.T.女士(28歲,同住該公寓)的事件。

初步調查過程中,警方確認Đ.C.T.先生的家庭與N.T.女士的家庭之前就有矛盾。8月9日晚,T.先生在一樓公寓看到N.T.女士,便上前交談,發生爭執。

Đ.C.T.先生要求N.T.女士道歉,但未得到同意,於是毆打T.女士。隨後周圍人勸阻,T.先生回家。

《青年在線》發佈事件信息後,許多讀者表達憤怒,譴責Đ.C.T.先生的粗暴行為,同時建議公安機關嚴懲以儆效尤。

讀者Sao Xẹt認為,無論原因是什麼,男人毆打婦女都應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

同樣觀點,讀者Nguyễn Quốc Tiến表示,毆打婦女無論出於什麼理由都是有罪的,“即使對方有錯也應通過法律處理,建議嚴懲這名打人的男子,沒有例外”。

“我是男人,看到這樣的打人視頻都感到害怕,不明白人與人之間為何如此兇狠,是不是因為生活壓力太大”,讀者Khoa提出問題。

讀者Khanh評價,這名男子打人的方式是徹底擊倒對方,用盡全力且攻擊危險部位,踢受害者的腹部,太過殘忍。“這樣的暴徒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讀者暱稱Ni Na Tran強調,無論什麼理由都不能接受男人這樣毆打婦女。尤其是當時還有其他孩子在場。

“矛盾並不意味著必須通過暴力解決,尤其是對婦女。對錯為何不能坐下來好好談。無能的男人才會用拳頭解決問題”,讀者Ngọc Thuần表達觀點。

讀者憤怒,建議嚴懲紋身男子毆打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