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廣治省人民議會第二期會議通過了支持省級、縣級行政單位調整後在新行政中心工作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決議。
未被安排公務員宿舍的人從7月1日起兩年內每月獲得300萬越南盾的支持。這一標準包括200萬越南盾的住宿費用(根據調查,平均租金約為每月400萬越南盾,兩人一間房)和100萬越南盾的交通費用(東河-洞海舊線客車票每趟12萬越南盾,每月8趟)。
已被安排公務員宿舍的人每月獲得100萬越南盾的支持。已有汽車從家到單位接送的人不享受此政策。目前廣治省有69間公務員宿舍,可滿足100-125人的住宿需求;還有超過1,590人未被安排。
縣級幹部、公務員、職員的新工作地點距離舊工作地點50公里以上(平原地區)或40公里以上(山區、邊境地區)的,每月獲得100萬越南盾的支持。

實施該政策的總預算預計為1200億越南盾,其中超過1196億越南盾用於支持1,628名不住在公務員宿舍的人,約4.8億越南盾用於20名縣級幹部。
廣治省目前面積為12,700平方公里,人口超過180萬,有78個縣級行政單位。在1,690名符合支持條件的人中,國家機關部門佔1,315人,黨組織部門佔375人。符合條件的縣級幹部約有20人。
據省政府稱,該政策旨在為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在省和縣級行政中心調整後儘快穩定住所,安心工作創造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