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構剛剛發佈了對鄭玉達陽(29歲,居住在峴港)的追捕決定,以服務於調查工作。此人與7月12日凌晨發生的強姦和組織非法使用毒品案件有關。

此前,刑事警察局(峴港市公安局)收到了N.H.D.(25歲,居住在峴港)的犯罪舉報,指控陽強迫使用毒品,隨後對她實施了強姦行為。

具體來說,7月9日,D.正在峴港市Yen Bai路的一家酒吧工作時遇到了陽,陽是來玩的客人。之後,兩人通過Facebook成為朋友以保持聯繫。

到了7月12日凌晨3點15分,陽發信息約D.到峴港市Cu Chinh Lan路的地址喝酒。陽帶D.進了阮成陽的朋友家,陽在社會上認識的朋友。

在這裡,陽拿出了合成毒品搖頭丸和氯胺酮;而陽準備了飲用水、瓷盤、音響和一些其他工具來非法使用毒品。

D.報告說被上述兩人強迫非法使用毒品。

由於“吸毒”,三人都在陽的床上休息,直到當天早上,陽叫醒了陽和D.並讓他們離開。

回到家後,D.感到“私處”疼痛,檢查後懷疑自己受到了性侵犯,於是向警方報案。

檢查時,陽和D.被發現對合成毒品呈陽性反應。

由於至今未能傳喚鄭玉達陽進行工作,警方發佈了追捕決定以服務於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