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法雲-橋澤高速公路和河內-海防高速公路開始實施禁止普通貨車、專用車、牽引車(除一些特殊類型外)在靠近中央分隔帶的車道行駛的規定。在第一天,交警主要使用喇叭提醒和指導司機,尚未進行處罰記錄。

根據新方案,第1車道(靠近分隔帶)僅供普通車輛使用,法雲-橋澤高速公路的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根據車道不同為60-80公里/小時。河內-海防高速公路的第1和第2車道保持最高速度120公里/小時,第3車道最高100公里/小時,最低60公里/小時。
第3交警隊在法雲收費站入口處部署了人員,連續使用喇叭廣播新規定。專用巡邏車沿線移動以發現、讀取車牌並提醒司機換道。在大約30分鐘內,數十起案例被要求轉移到第2或第3車道,一些司機不得不停車聽取宣傳。

許多司機表示尚未完全瞭解新規定,但支持分道以避免貨車在高速車道上“龜速行駛”。“重型車輛應行駛在第2和第3車道上,以減少急剎車”,來自北寧的集裝箱司機黎進科說。
第3交警隊的少校範文捷表示,隊伍將在最初幾天集中宣傳。分道和速度的新標誌正在城市入口方向完善,以便為行人提供便利。此前,新標誌已在出口方向完成安裝。分道和速度規定試行一個月,至9月15日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