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信息由建設局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範王寶在8月26日關於城市公交車轉為使用電力和綠色能源的路線圖和支持政策的辯論會議上提出。

根據計劃,從2025年起,所有新開的公交線路將使用電動汽車,到2030年全面替換。按照這一要求,未來五年內,城市將有近3200輛電動和綠色能源公交車需要轉換,包括現有和新開線路,總投資估計約為13.511萬億越南盾。

城市預計將支持企業貸款最多85%的投資資金(每個項目不超過3000億越南盾),利率為3%,期限為7年。對於充電站基礎設施,建設部分支持70%,設備支持85%。實施這些方案時,城市預算預計支出超過3600億越南盾。其中,超過2000億用於支持公交車轉換的貸款利息,其餘用於使用公共投資資金建設充電站和支持參與充電站基礎設施建設的企業的貸款利息。

胡志明市公交車全部轉為電動需要超過13.5萬億越南盾

越南祖國陣線胡志明市委員會民主法律諮詢委員會主任翁氏春香認為,公交車轉為電動是必要的,但只有5年時間太緊迫。“這一路線比政府設定的目標提前了20年,因此應考慮延長”,香女士說,同時指出該方案尚未明確處理舊公交車的方案以減少企業損失。

胡志明市律師協會副主任阮文厚律師也認為綠色轉型是必然趨勢,但表示當前政策只適合有資產擔保的大型企業,小型合作社難以接觸。“更換電池的成本佔車輛價值的30-50%,在3-7年後產生,是巨大的財務壓力”,他說。

借鑑深圳(中國)的經驗,厚先生建議城市研究更靈活的模型,如電池租賃服務。運輸企業只需購買車輛,然後支付月租電池費用,幫助減少40-50%的初始投資成本。同時,他也建議實施電池交換站,使公交車只需幾分鐘更換電池而不是充電,從而維持運營效率並減少高峰時段電網壓力。

厚先生還說,電動汽車在運行時不會排放,但在整個生命週期中造成汙染,尤其是在電池生產環節。因此,處理廢電池的解決方案也是必須考慮的緊迫要求,因為除了公交車,許多其他車輛也在大力推進電動轉換。

“我們推動電動汽車發展,但缺乏處理廢電池的計劃將產生環境債務”,他警告說。

建設局副主任裴和安說,在胡志明市合併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後擴張的背景下,環境和交通問題成為重大挑戰,要求發展綠色系統。該局領導表示將吸收意見以完善,並提交市人民委員會審議。

該方案是胡志明市車輛排放控制計劃的一部分。第二階段將擴展到其他車輛。根據預計路線圖,城市將在中心區、芹耶縣和崑崙島試行低排放區(LEZ),逐步限制不符合標準的汽油車進入,預計從2026年起實施,首先針對商業摩托車和商用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