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胡志明市多個坊、社邊界房屋編號及國道沿線編號

胡志明市建設廳已指導168個坊、社、特區協調審查,制定統一編號、調整房屋編號和街道名稱的方案。

從7月1日起,胡志明市有168個社級行政單位(包括113個坊、54個社和1個特區)。其中,112個坊、50個社、1個特區在行政調整後形成,5個社級行政單位未進行調整。

通過審查,建設廳發現一些道路和居民區的房屋編號(包括街道名稱)秩序需要重新組織審查;作為坊、社、特區人民委員會制定轄區編號和安裝房屋編號方案的基礎,或在胡志明市社級行政單位調整前,由有權機關批准調整編號和安裝房屋編號方案。

因此,根據2024年第08號通知的規定,編號和安裝房屋編號僅適用於新建區域和未編號區域。對於已有房屋編號但編號不統一和秩序混亂的區域,坊、社、特區人民委員會考慮決定應用2024年第08號通知的規定或應用以往編號原則,以減少混亂,影響人民生活。

對於城市區域中穿過兩個或更多坊、社轄區的道路上的房屋和建築(道路已命名或未命名但符合命名條件),坊、社人民委員會需要協調確定行政邊界交界處的房屋編號,以確保整個道路編號秩序的穩定性。

特別是沿國道穿過多個坊、社行政邊界的居民區,交界坊、社人民委員會(胡志明市、平陽省、巴地-頭頓省合併前區域)組織審查房屋編號秩序、編號原則(城市或農村區域編號)和國道沿線居民區的街道名稱;向建設廳報告結果。

對於農村區域的房屋和建築,建設廳建議社人民委員會組織審查當地房屋編號秩序,是否受社級行政單位調整的影響。如果有影響,則制定調整房屋編號方案,其中繼承以往統一的編號原則。

如果在審查、制定編號和安裝房屋編號方案過程中遇到困難或障礙,坊、社、特區人民委員會書面報告建設廳以獲取指導。

如果制定調整房屋編號方案需要確定兩個交界轄區的房屋編號,建設廳建議有行政邊界交界的坊、社、特區人民委員會協調執行,遵循確保現有房屋編號秩序穩定性的原則;或報告建設廳以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