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多胡志明市居民反映,當他們到鄉鎮、街道詢問關於支持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時,得到的回答是“尚未實施”。
這讓許多家庭懷疑自己是否能享受這項政策?
胡志明市人口局局長範正忠回應稱,衛生部門已向所有102個鄉鎮、街道下發指導文件,督促實施市議會第40號決議(根據該決議,35歲前生育孩子的婦女可獲得300萬越南盾支持)。
然而,由於鄉鎮、街道在機構調整後工作量巨大,導致政策實施不協調。
胡志明市人口局將緊急建議衛生部繼續發佈公文,要求各鄉鎮、街道抓緊組織實施政策,確保統一性、有效性和效率。
同時,這也旨在確保政策受益者的權益,避免遺漏。
第40號決議規定的對象是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在胡志明市合併前地區),第二個孩子出生時間在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間,可獲得300萬越南盾支持。
此支持不適用於以前的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地區。
對於合併後通過的市議會第32號決議,政策將廣泛實施到所有鄉鎮、街道和特區。
胡志明市人口局將迅速建議衛生部向所有鄉鎮、街道和特區發佈指導文件。
指導文件將集中解決方案,讓各鄉鎮、街道和特區主動信息、宣傳和支持政策受益者儘快獲得資金支持。
政策受益者可到鄉鎮、街道和特區人民委員會,由文化-社會辦公室的衛生-人口負責公務員協助,指導證明屬於政策支持範圍的檔案。
鄉鎮、街道和特區人民委員會是接收和處理檔案的地方。自收到完整檔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鄉鎮文化-社會辦公室的人口工作部門審核信息準確性。
如果確認為政策受益者,將提交鄉鎮、街道和特區人民委員會主席簽發支持決定並按規定支付。
範先生重申,政策支持對象是“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需通過檔案證明35歲前第二次生育事件。
此外,政策受益者還必須是越南公民,在胡志明市常住或暫住,並在國家居民數據庫系統中記錄。
所有在胡志明市合併後地區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第二個孩子出生時間在2025年9月1日之後,可獲得500萬越南盾支持(根據市議會第32號決議)。
此舉旨在支持解決低生育率問題,適用於在胡志明市居住並執行人口政策的越南公民。
根據市議會文化-社會委員會意見,此“禮物”比現行規定(300萬越南盾)增加200萬越南盾/婦女,此增加是合適的,以鼓勵更多婦女生育兩個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