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Lê Thành公司專建出租房 建言支持政策

自2013年起,Lê Thành公司已率先投資建設出租公寓。本報與Lê Thành公司總經理黎友義先生就吸引私營企業投資出租房以落實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的指示進行了交流。

出租房如同勞動者自己的家

* Lê Thành公司為何早早就選擇投資出租房?

– 自2012年起,Lê Thành就開始研究建造專用出租公寓的方案。出發點在於,租房者最害怕每次搬家到別處,因為耗時又費錢。

搬家的原因很多:結婚生子;租住的房屋破舊、漏水、搖搖欲墜但房東不肯出錢修繕;或者租房區域治安複雜……

更重要的是,我們看到了租房者生活條件的匱乏。許多生活便利設施(電視、冰箱、空調……)他們不願購買,因為擔心搬家時產生困難、費用和損壞……所以寧願生活在艱苦、不便、不幸福的環境中。更不用說租房時租金還可能隨時間上漲……

越南Lê Thành公司專建出租房 建言支持政策

憲法精神已確定,每個人都有權擁有住所以獲得幸福生活,而非每個人都擁有房產證。因此,Lê Thành研究建造可穩定出租49年的公寓。

* 從Lê Thành的實踐來看,出租房模式有哪些優點?

– 根據Lê Thành的研究,高達80%至90%的租房者希望穩定租賃49年,以滿足安居需求,即使他們不擁有房屋所有權。

49年租期非常符合中低收入者的支付能力,最長可分100個月付清租金。當租房者有條件搬到更好的地方時,他們可以將公寓的租賃權轉讓給他人。

此外,我們還看到出租房產品不會被投機,而是主要服務於勞動者的真實需求。因為沒有人會去投機不能擁有所有權的住房。

關於出租社會住房的面積,從研究和聽取多方意見的角度出發,Lê Thành設計了35至45平方米的面積,適合單身、夫妻及有一兩個孩子的家庭。我們在2013年建造出租房時,也有人認為小面積住房有形成“空中貧民窟”的風險。但出租房的所有權屬於開發商,項目有組織管理,不會發生加建、形成“貧民窟”的情況。

住房在治安、消防、衛生、維護等方面也得到良好管理,有完善的規章和管委會……實際上,Lê Thành的出租房至今已超過10年,從未出現形成貧民窟的風險。

迅速補充支持政策

* 開始建造出租房時,Lê Thành在支持政策方面有哪些便利?目前政策如何?

– 當我們著手投資時,2014年《住房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對出租社會住房的優惠多於對出售社會住房的優惠。

例如,投資出售社會住房可減免50%,而出租社會住房則可減免高達70%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或者銀行貸款期限延長至15至20年,貸款額度可達投資額的85%。

投資者還獲得項目技術和社會基礎設施方面的支持……這些政策有助於投資者順利、大膽地建造出租房。然而,隨後2024年《住房法》不再維持對出租房的上述優惠政策……

* 那麼,您對發展出租房、保障城市勞動者安居樂業的政策有何建議?

– 國家需要迅速調整和補充住房法律法規,以提供最優優惠(關於土地、稅收、貸款資金、手續支持等)用於投資出租社會住房和出租商業住房。例如,對於出租商業住房,在租賃期間國家暫不徵收土地使用費,只有當開發商轉為出售時才需繳納。

在建造出租房超過10年後的今天,當我們看到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總理和胡志明市領導關於發展出租房的堅決指示和一貫主張時,我們感到無比高興。

我們認識到自己的投資方向正確,並且有信心繼續打造的產品將造福社會,同時帶動更多企業共同投資,為人民創造更美好的生活。

特別是胡志明市,應迅速將出租房支持政策納入《特別都市法》草案,以便我市在實施勞動者住房計劃方面走得最快。因為只有安居,勞動者才能更依戀城市,安心增產,為城市發展作出貢獻。

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主席黎黃洲先生:

投資出租房助勞動者安居

過去10多年來,Lê Thành公司率先投資出租房,在提供安全且符合勞動者支付能力的住房方面意義重大,幫助他們安居樂業,為胡志明市的發展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