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意見由第98號決議實施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杜力博士在9月3日下午由胡志明市第98號決議實施諮詢委員會與城市發展研究院聯合組織的科學研討會上提出,旨在對決議草案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98號決議允許胡志明市試點一些特殊機制,包括為某些行業、職業和特殊項目選擇戰略投資者。例如,優先領域包括建設創新中心、研發、IT、生物技術、自動化、新材料和清潔能源的高技術轉讓,投資額從30萬億越南盾起。半導體集成電路、微芯片組件(IC)、柔性電子(PE)、芯片、新技術電池、新材料、清潔能源等行業需要投資額從30萬億越南盾起;建設芹耶國際中轉港項目等。
據陳杜力博士稱,兩年多來,該市尚未吸引到任何戰略投資者。他以芹耶國際中轉港項目為例,指出該項目的障礙是決議第7條第7款關於戰略投資者註冊和選擇的程序。“戰略投資者經過城市評估能力後邀請,但需經歷一系列程序,必須組織招標,沒有人願意來,”他說。
因此,在這次修改中,第98號決議實施諮詢委員會主席認為需要找到方法解除障礙,放寬標準以吸引戰略投資者,而不是“像草案提議的那樣增加束縛”。
第98號決議某些條款的修改草案提議補充優先吸引戰略投資者的行業列表,包括每個領域和最低總投資額。例如,投資西貢河沿岸城市鐵路項目,資金規模從60萬億越南盾起;混合用途城市項目資金從500萬億越南盾起;高級酒店、旅遊、度假和綜合娛樂項目,包括高爾夫球場和賭場,資金從350萬億越南盾起。此外,投資者還必須滿足項目總投資額最低15%的自有資金要求,並具有實施類似項目的經驗。
據陳杜力博士稱,“具有類似領域投資經驗”的標準比現行規定更嚴格,將把越南企業排除在大型項目之外,例如城市鐵路、南北高速公路等。“越南還沒有城市鐵路工業,越南企業如何達到曾做過類似工程的標準,以滿足成為城市戰略投資者的條件,”力博士說。
專家表示,如果按照這一標準,Vingroup無法達到成為城市鐵路戰略投資者的條件,而實際上他們有能力、有潛力去做。如果仍然保留“曾實施類似項目”的標準,只有外國投資者才能滿足,不符合發展本土企業的目標。因此,需要計算合適的標準以吸引戰略投資者進入城市項目。

越南德國大學的副教授武英俊則認為,如果全新投資者參與而沒有實施任何項目的經驗,則“相當危險”。據他稱,選擇戰略投資者的標準需要考慮管理能力,這特別重要,投資者必須擁有想要投資領域的專家團隊。投資者還需要有共同承諾、長期投資、整體項目發展計劃、承諾與社區分享利益等。
此外,專家認為僅考慮資金因素來選擇戰略投資者還不夠,武英俊認為戰略投資者需要滿足條件,如足夠的財務能力,自有資金佔項目資金的20-30%,至少3年信用歷史無不良債務。同時,投資者需要證明籌集資金的能力;經驗和實施記錄、部署記錄。
與此同時,副教授陳黃銀認為,關於戰略投資者的規定應最便利,通過授權給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不要設定標準然後給自己製造困難,”他說。
據銀先生稱,各地都期待城市先試點以效仿。胡志明市不僅貢獻預算,還為全國創造法律化想法。擁有1400萬人口,2025年底GRDP預計約1230億美元,佔全國GDP的25%,城市在推動國家在新階段發展的目標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此,胡志明市應大膽建議政府向國會提交適合、與這一目標兼容的機制。
第98號決議於2023年8月1日生效,取代第54號決議,允許城市在投資基礎設施、財政預算、建設規劃、吸引戰略投資者、組織機構等許多領域擁有44項特殊機制和政策。當胡志明市與平陽省、巴地頭頓省合併時,這些政策將繼續為新城市實施,並提議根據新條件進行調整。預計,第98號決議某些條款的修改和補充草案將在預計10月舉行的國會會議上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