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青年在線消息來源稱,得樂省監察廳剛剛報告了2024年財產和收入控制工作的結果,並發現17名官員在申報財產和收入時不誠實。

2024年,全省有3,275人公開申報財產和收入。其中2,779人通過張貼方式公開,496人在機關或單位會議上公開。

省監察廳隨機核實了79起案件,包括得樂省(舊)的39人和富安省(舊)的40人。結果17人被認定在申報或解釋財產和收入來源時不誠實。

此外,51人存在錯誤,如申報信息不完整、使用錯誤表格、逾期提交申報表等,但尚未達到不誠實的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存在許多違規行為,但年內沒有任何個人受到紀律處分。諸如從候選人名單中除名、不任命、免職或強制離職等措施尚未實施。

得樂省監察廳的報告明確指出,在確定財產價值以進行申報時存在困難。未獲得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於多種不同目的,或房屋改變功能如建造用於養燕等情況,都使申報復雜且缺乏一致性。

一些官員和公務員仍以應付和不誠實的方式進行申報。與此同時,許多機關的檢查和監督工作不夠嚴格。不少機關和單位負責人未給予足夠重視,導致申報流於形式。

上述問題的原因被指出是由於法律規定不統一,部分官員的執行意識有限。此外,上級機關的監督不夠頻繁和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