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新聞機構對新聞法修訂草案提出意見

9月11日下午,在胡志明市,國會文化社會委員會常設機構與文化體育旅遊部聯合組織了關於新聞法修訂草案的專家諮詢座談會。

該法案預計將在國會第十次會議(預計於2025年10月舉行)上審議通過。

在座談會開幕詞中,國會文化社會委員會副主任趙世雄表示,這是文化社會委員會特別關注的法律項目。

早在2022年,委員會就對全國多個地方的新聞政策、法律執行情況進行了調查。基於調查結果,委員會建議修訂2016年新聞法。

據趙世雄先生介紹,2016年新聞法及其實施指導文件在實施8年後暴露出許多侷限性和不足,已不再適用。

此外,互聯網、社交媒體、信息技術在新聞傳播活動中的迅猛發展;國家組織、機構的調整過程,行政單位的合併;形成和發展大型新聞機構、發揮引領和信息導向作用的需求。

這些變化迫切要求革新新聞內容、活動方式、新聞機構組織,同時儘早修訂補充新聞法以適應實際。

“作為主持審查機構,文化社會委員會已與起草機構、相關部委、地方以及新聞傳播專家組織了多次工作會議。其中包括今天在胡志明市舉行的諮詢座談會,”趙世雄先生說。

胡志明市新聞機構對新聞法修訂草案提出意見

關於新聞機構模式,趙世雄先生建議代表們就規定多媒體主力傳播機構是否符合實際和發展趨勢發表意見?地方應如何設計,採用何種機制和政策?

另一方面,關於獲得新聞活動許可證的對象,據趙世雄先生介紹,目前獲得新聞活動許可證的對象範圍較廣,導致新聞機構數量多但效果和質量不均,宗旨和目的存在重疊,給管理工作帶來困難並分散資源。這一問題需要與會代表提出意見。

胡志明市新聞機構對新聞法修訂草案提出意見

關於網絡空間新聞活動,國會文化社會委員會副主任認為信息技術發展非常迅速,為傳播帶來便利但也引發了許多複雜的法律和管理問題。

草案已補充了相關規定,但建議代表們也關注並就這一內容提出意見。

“此外,其他問題如被禁止的行為;新聞主管機構的權限;許可證的吊銷;代表處、常駐機構;新聞數字化轉型等也需要明確意見,”趙世雄先生說。

胡志明市新聞機構對新聞法修訂草案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