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2日深夜,由堤岸區公安、明鳳區公安、堤岸交警隊(胡志明市公安交警處)及區內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出動處理平西醫院和雄王醫院兩地的侵佔人行道情況。
這是工作組連續第三天進行突擊檢查和處理小販佔用平西醫院、雄王醫院、醫科大學等大型醫院周邊人行道的現象。
9月22日晚的行動是根據堤岸區、明鳳區及各醫院之間為保障醫院內外及周邊安全、秩序和城市美觀的聯合協調計劃執行的。
根據上述計劃,堤岸區公安在出動處理前(自9月20日起)持續向小販宣傳,並動員醫院內居民不要“支持”小販。
9月22日深夜,通過攝像頭監控並確認侵佔人行道情況仍然存在後,職能部門進行了突襲行動。

在平西醫院大門(屬於堤岸區)經過多日行動後,侵佔情況已減少。9月22日晚,道路上不再有侵佔擺賣現象。而在明鳳區一側,仍有部分居民趁職能部門不在時,將手推車推到路上擺賣。職能部門沒收了多輛手推車、各種麵包車。
由於各區之間有聯合計劃,邊界地區的處罰工作順利進行。職能部門未遇到侵佔人行道者從一個區跑到另一個區躲避的情況。
在雄王醫院大門,許多擺到路上的桌椅也被沒收。侵佔者自行固定在醫院牆上的臨時遮陽布被要求當晚立即拆除。
統計至今,堤岸區公安已從醫院周邊侵佔人行道的攤販處沒收15輛手推車、40多套桌椅、10把傘及許多碗碟等。
此外,該單位已對胡志明市醫科大學區域摩托車停車場業主“未經許可臨時使用道路、人行道用於其他目的(按規定需有許可證)”的行為立案,根據第168號法令第12條第12款處以1250萬越南盾罰款。

據堤岸區公安稱,小販擺賣、人群聚集及自發停車場佔用醫院大門前人行道停放摩托車氾濫,阻礙救護車進出。這種違法行為不僅反映了守法意識不足,還危及病人及時搶救工作。
為徹底處理小販“包圍”醫院的情況,堤岸區公安主動安裝攝像頭進行24小時監控,一旦有擺賣跡象即派人員處理。
堤岸區公安強調將嚴肅處理上述情況。職能部門將根據第168號法令第12條第7款,對小販“非法使用道路、人行道經營餐飲服務…”的行為處以200-300萬越南盾罰款;對無證停車場處以1000-1500萬越南盾罰款。
這種“重罰”將有助於威懾,避免侵佔人行道情況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