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財政局解釋Empire City項目土地費用增加超過5萬億越南盾

胡志明市財政局剛剛發佈信息,解釋由帝王城合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方的Thủ Thiêm觀景塔綜合體項目(商業名稱為Empire City)的土地費用增加至8,819億越南盾。

根據財政局,近期,城市具體地價評估委員會已組織評估,並就Thủ Thiêm新城區功能區內觀景塔綜合體(包括地塊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的地價方案達成一致。

這是根據政府監察2019年第1037/KL-TTCP號結論重新確定地價的項目。

2017年,該項目的投資方已向國家繳納了3,581億越南盾的土地使用費。

然而,根據政府監察的結論,Empire City項目由市人民委員會以每平方米2,600萬越南丹(等於平均投資成本)計算和收取土地使用費不符合規定,需要重新確定地價以追繳,避免國家預算損失。

“在重新確定地價的基礎上,總價值增加。這是土地使用費增加較高的情況,投資方已提出多項建議。然而,地價確定已由農業與環境局和城市具體地價評估委員會按規定執行。因此,尚無依據處理投資方的建議…”,財政局確認。

因此,根據近期項目具體地價確定,土地使用費增加5,238億越南盾,達到8,819億越南盾。這是項目土地使用費的重新計算,尚未應用延遲繳納罰款(5.4%)的補充財務義務。

近期,帝王城合資有限責任公司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領導發送文件,建議與項目土地費用相關的一些內容。

據此,投資方建議根據政府監察結論的精神確定補充財務義務,基於2015年土地交付時間點,並在確定補充財務義務時考慮規劃調整因素。

同時,投資方建議不強制投資方履行補充財務義務,不應用土地費用延遲繳納罰款(5.4%),因為投資方在初始土地使用費計算中無過錯。

2016年,胡志明市發佈決定,將超過11.5公頃有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交付給公司,期限50年,自2015年6月23日起,以實施項目。到2017年初,合資公司已完成財務義務,繳納超過3,581億越南盾。

在此基礎上,公司已展開建設並交付了3個建築群,近1,200套公寓供居民穩定居住。至今,投資方僅開發了公寓區,綜合體中的其他項目尚未建設。

帝王城合資有限責任公司目前以越南投資者與外國合作伙伴高緯環球資本集團(香港)、吉寶集團(新加坡)和太古地產金融集團(英國)合資的形式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