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交通警察局(公安部交通警察局)代表表示,寧平省公安交通警察局水上警察隊剛剛對一名居住在興安的渡船主進行了處罰記錄,因其違反了交通安全規定。

9月28日約14時30分,在寧平省交和鄉Cồn Nhì渡口,一名渡船主從興安省平定鄉載人和車輛渡過紅河前往寧平省交和鄉。離港時,由於Bualoi颱風正朝北中部移動,導致大風大浪,渡船搖晃傾斜。

發現事件後,水上警察隊第3工作組與交和鄉公安要求渡船主停止運營,將渡船安全停泊,並承諾在Bualoi颱風消散、天氣穩定前不渡河載客。

風暴天氣渡河載客,渡船主被罰款

在與職能部門的工作會議上,渡船主被記錄處罰以下錯誤:船員無專業證書、超規定裝載汽車、未指導乘客使用救生衣、違反交通安全規定。

Bualoi颱風於9月29日凌晨登陸河靜省,風力達11級,在北中部至北部山區引發颱風、洪水和山體滑坡等複合自然災害。截至今天下午的統計,颱風已造成26人死亡、22人失蹤,且由於北部山區多省大雨,面臨山體滑坡風險,數字可能還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