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阮青玉(清溪坊)認為,社會住房是一項社會保障政策,因此必須明確區分:商業項目由企業投資,而政策項目則由國家通過預算和公共土地直接為弱勢群體實施。社會住房的租戶只能在困難時期使用,之後必須歸還以安排給其他人。

“國家必須自行定價,嚴格管理;租戶不得出售、轉讓或從該政策中牟利。這是避免公益與商業混淆的核心原則,”阮青玉說。

回應意見時,峴港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國會經濟委員會委員範文安表示,社會住房是黨和國家特別關注的領域。目前,該市正在實施有利息支持的項目;長期來看,將計算預算資源以直接為弱勢群體投資社會住房。“控制社會住房價格和土地價格是國會非常關注的內容,未來將繼續研究和完善規定,”範文安說。

峴港選民:社會住房必須與商業分離

關於交通問題,範文安認為,許多違規行為並非由於缺乏瞭解,而是故意為之。該市將加強法律宣傳,嚴肅處理違規行為,特別是非法賽車,同時加強對經常侵佔道路的點的秩序管理,審查信號燈系統,並處理因泥土和石頭造成的街道髒亂問題。

這是範文安在9月6日被中央書記處調任參加常務委員會、擔任市委副書記,並於9月8日被市人民議會選舉為2021-2026任期人民委員會主席後,首次與峴港選民接觸。據中央組織部部長黎明興稱,這一分配旨在補充具有經濟管理經驗的人員,在峴港致力於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背景下。

截至目前,該市已投入使用超過17,500套社會住房公寓,居全國首位,優先安排給有貢獻的家庭、拆遷戶、公務員、武裝部隊和低收入人群,有助於解決住房需求和保障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