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提議增加特殊津貼,影響約64萬醫療人員

司法部已公佈審查草案文件,規定公立醫療機構中公務員、職員、勞動者和武裝部隊的一些特殊津貼制度,包括防疫津貼制度;對村、居民區醫療人員和村、村助產士的支持制度。

草案由衛生部制定。

根據草案,醫療機構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安排勞動者按班次或加班工作的形式。

如果人力資源不足,無法安排勞動者按班次或加班工作,則必須安排勞動者24小時值班。

關於值班津貼制度,草案明確規定,勞動者在工作日24小時值班時,每人每班可享受325,000越南盾的津貼。此津貼適用於特級、一級醫療機構;中央法醫精神病院、邊和中央法醫精神病院。

255,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貼適用於:二級醫療機構、國家法醫學院、區域法醫精神病中心、國防部下屬軍隊法醫學院、國防部下屬刑事技術鑑定室、公安部刑事科學研究院下屬法醫鑑定中心、公安部刑事科學研究院、省級公安刑事技術室等。

185,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貼適用於:其餘醫療機構、省級法醫中心、國家人體器官移植協調中心(針對諮詢、動員捐贈人體組織、器官的值班)、院外急救機構(針對急救點的值班);

鄉醫療站、鄉醫療站下屬醫療點、軍民醫療站、軍民醫療所、人民公安醫療所等適用70,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貼。

對於院外常駐值班的勞動者,可享受津貼:特級、一級醫療機構;中央法醫精神病院、邊和中央法醫精神病院為160,000越南盾/人/班。

二級醫療機構、國家法醫學院、區域法醫精神病中心、國防部下屬軍隊法醫學院、國防部下屬刑事技術鑑定室、公安部刑事科學研究院下屬法醫鑑定中心等適用125,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貼。

其餘醫療機構、省級法醫中心、國家人體器官移植協調中心(針對諮詢、動員捐贈人體組織、器官的值班)、院外急救機構(針對急救點的值班)將享受90,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貼。

對於鄉醫療站、鄉醫療站下屬醫療點、軍民醫療站、軍民醫療所、人民公安醫療所、依法設立的行政處罰處理醫療機構、傷兵、病兵撫養機構、公立社會救助機構將適用35,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貼…

草案規定,24小時值班的勞動者可獲得40,000越南盾的餐費支持。如果在工作日、每週休息日24小時值班,可補休1天;在節假日、春節24小時值班,可補休2天…

草案還提議提高手術、操作津貼制度。

衛生部提議增加特殊津貼,影響約64萬醫療人員

同時,草案還提議提高第1組和第2組的防疫津貼標準。

草案的另一內容是將村、居民區醫療人員和村、村助產士的“津貼制度”改為“月度支持制度”。

同時,將月度支持標準提高到之前的津貼標準以上,確保滿足實際需求並根據地方的建議。

具體草案規定,村、居民區醫療人員和村、村助產士的月度支持標準為基礎工資(2,340,000越南盾/月)的0.7或0.5倍。

其中,0.7倍適用於在以下地區工作的村、居民區醫療人員和村、村助產士:有350戶家庭以上的村;根據總理決定規定的困難地區鄉村;有500戶家庭以上的居民區、街區。

0.5倍適用於在其餘鄉村、居民區工作的村、居民區醫療人員和村、村助產士。

省級人民委員會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實際需求和預算能力,向同級人民議會報告具體規定村、居民區醫療人員和村、村助產士的數量。

同時,具體規定村、居民區醫療人員和村、村助產士的月度具體支持標準,但不得低於規定的支持標準…

據衛生部稱,新法令草案將影響公立醫療系統中約64萬人,包括醫院、醫療中心、預防機構的52萬職員、勞動者和12萬村、居民區醫療人員、村助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