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方案側重於精簡機構,提高運營效率和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同時,增加各單位的自主性,與現代化、可持續的衛生系統發展導向相結合。
從39家部屬醫院,重新安排為25家部屬醫院
根據衛生部的提議,許多醫療機構將保持直接隸屬於衛生部的管理模式,一些將被合併或移交至地方和醫學院校,以提高利用效率。
具體來說,在39家部屬醫院中,衛生部提議25家醫院繼續隸屬於衛生部。兩家醫院合併到其他單位,其餘則原狀移交或成為其他醫院的分支。
其中,繼續隸屬於衛生部的包括頂級醫院,如白梅醫院、K醫院、越德醫院、中央兒童醫院、中央婦產醫院、Cho Ray醫院、統一醫院等,以確保在治療、培訓和研究方面的領導作用。
一些專科醫院將合併到中央綜合醫院或大型單位。例如:芹苴矯形康復醫院將合併到芹苴綜合醫院;胡志明市矯形康復醫院將合併到統一醫院。E醫院將成為白梅醫院的分支,形成醫院連鎖模式。
許多專科醫院被提議原狀移交至地方,以加強管理和設施利用的分級。其中包括中央第二精神病醫院(移交至同奈省人民委員會)、歸和中央麻風皮膚病醫院(移交至嘉萊省)、中央74醫院(移交至富壽省)和中央廣南綜合醫院(移交至峴港市)。
衛生部提議一些醫院移交成為醫學院的實習醫院,如峴港矯形康復醫院移交至峴港醫藥技術大學;中央71醫院和中央護理康復醫院移交至河內醫科大學。

安排預防、研究院和檢驗部門
除了醫院部門,衛生部提議重新安排預防和檢驗系統,以建立一個強大的國家預防衛生樞紐。
因此,中央衛生與流行病學研究所將繼續隸屬於衛生部,同時成為中央疾控中心職能的執行樞紐。
營養研究所、職業與環境健康研究所和中央瘧疾-寄生蟲-昆蟲研究所將合併到中央衛生與流行病學研究所。
在南方,胡志明市瘧疾-寄生蟲-昆蟲研究所和胡志明市公共衛生研究所將合併到胡志明市巴斯德研究所。
檢驗、法醫和疫苗-生物製品研究單位的系統也基本保持不變,以確保藥品、疫苗和食品安全質量控制的穩定性。
安排醫學院校
醫學培訓部門將繼續維持,但進行調整以精簡網絡並增加互聯性。
其中,海防醫藥大學將接收海陽醫療技術大學。海陽中央藥學高等專科學校將合併到河內藥科大學。
重點大學如河內醫科大學、胡志明市醫藥大學、芹苴醫藥大學、南定護理大學等仍隸屬於衛生部。

除了醫院和預防設施,衛生部還審查了特殊單位,如傳媒中心、器官移植協調中心、國家集中藥品採購中心等,以確保維持關鍵樞紐。大多數單位仍隸屬於衛生部。
特別是對於從勞動榮軍與社會部接收的越南SOS系統和SOS設施,衛生部提議將原狀移交至各省人民委員會管理。
該方案根據適合的路線圖制定,確保繼承性,避免專業活動混亂,並最好地為人民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