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分類:西貢第一類坊、平洲第二類鄉,其他鄉坊如何分類?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決定,此次公佈取代了此前一系列關於胡志明市、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在行政邊界調整前鄉級行政單位分類的決定。

具體而言,該市取代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在2012年至2022年間頒佈的決定;取代了平陽省人民委員會2021年頒佈的決定;以及巴地-頭頓省人民委員會在2013年至2021年間頒佈的多項決定。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廳主任、內務廳廳長、相關廳局負責人以及各坊、鄉人民委員會主席負責執行該決定。

公佈鄉級行政單位分類是行政單位調整過程後,組織架構、配置幹部、分配資源和實施適當國家管理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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