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此,從2024年8月1日至今,有10個項目,包括:位於海雲坊的水秀旅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方為企業金融與發展股份公司,擁有695套住宅。
在安海坊有兩個項目:Capital Square 3城市區,由SIH房地產有限公司作為投資方,在MAT5-6棟有586套住宅。
以及Capital Square 2項目,投資方為Mega Assets有限公司,擁有530套住宅。
在五行山坊有The Nam Khang Resort Residences項目,由The Nam Khang股份公司開發,18棟別墅。以及FPT Plaza 3大樓 – FPT科技城市區,投資方為FPT峴港城市股份公司,擁有837套公寓。
在蓮沼坊有Mia Plaza公寓項目,投資方為Mia投資股份公司,擁有167套住宅。

在山茶坊有兩個項目:峴港房地產和遊艇碼頭項目,由峴港遊艇碼頭有限公司作為投資方,34棟別墅;漢江畔公寓綜合體,投資方為東都集團股份公司,941套公寓。
與此同時,在和強坊有高層公寓、商業辦公樓和宣山住宅區,投資方為宣山房屋發展股份公司,1,112套公寓。
會安東坊有Cồn Tiến城市區項目,由會安達方股份公司開發,340套聯排、雙拼和別墅。
峴港建設廳提醒,如果投資方抵押部分或全部項目或住宅,並有出售這些住宅的需求,則必須在與客戶簽訂買賣合同前解除部分或全部項目或住宅及土地使用權的抵押。
根據《房地產經營法》,對未來的住宅銷售提供擔保。
在購買未來住宅時,首次付款不超過合同價值的30%(包括定金)。後續付款必須符合建設進度,但在交付住宅給買方前,總金額不超過合同價值的70%,且在買方未根據土地法規定獲得“紅皮書”前,不得收取超過合同價值的95%。
只有當住宅具備法律規定投入經營的所有條件時,才能收取不超過住宅售價5%的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