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峴港市刑事警察局已起訴案件,起訴嫌疑人並臨時拘留阮文雄(17歲)、丁志偉(18歲)和黃日維(19歲,三人均居住在廣治),以調查盜竊財產行為。
此前10月12日,刑事警察局收到來自峴港市會安坊公安的信息,關於10月11日晚發生的兩起盜竊財產案件,總損失超過1.12億越南盾。
該局已與會安坊公安和刑事技術處合作,勘查現場、追蹤並劃定嫌疑對象範圍。
刑事警察迅速確定雄、偉和維是上述盜竊案的罪犯,並已逃往順化市和廣治。
該局已派遣工作組與順化市和廣治的刑事警察局合作進行追捕。
在公安機關,面對文件和證據,上述三名男青年已承認全部犯罪行為。
調查結果確定,10月9日上午,雄邀請偉和維進入峴港市“賺錢花銷”通過盜竊方式。
三人從廣治乘坐客車進入,租住旅館。10月11日晚,該團伙打車到會安坊,偷偷闖入F.C.餐廳(黃耀路)。發現後門未鎖,整個團伙撬開門,從保險箱和存錢罐中拿走總共600萬越南盾。
之後該團伙繼續在阮太學路的布料店和紀念品店實施盜竊,該店由T.M.T先生(39歲,居住在會安坊)經營。
維爬過窗戶,使用螺絲刀撬開櫃子,拿走3600萬越南盾和一些外幣,外幣後來兌換得到3900萬越南盾,此外還有一些零散外幣尚未兌換。所有盜竊所得的錢被該團伙分贓用於個人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