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下午,國會在分組討論新聞法修訂草案,就建立多媒體傳播新聞模式、提高有強大品牌新聞機構的自主作用提出意見。
據西寧省代表團代表陳友厚表示,過去實施新聞規劃取得了巨大成果,使越南革命新聞系統更強大、更純潔,這是無人能否認的。
然而,代表認為現實表明似乎有些好報紙、強報紙變弱了,失去了原有的自主性。而這些因素原本幫助這些新聞機構穩固,成為大品牌、好品牌,贏得人民和讀者的信任與尊重。
此外,在一些情況下,新聞規劃尚未徹底消除、處理,仍允許一些報紙、雜誌刊登無益內容,甚至是借反腐之名行負面之事的內容。
因此,代表陳友厚認為本次新聞法修訂草案需要客觀重新審視新聞規劃。目標是從新聞規劃中汲取深刻、適當的教訓,重新組織和安排新聞機構,幫助革命新聞真正更強大而不是變弱。
他舉例說,在草案第16條中,規定新聞機構具有法人資格,擁有依法規定的印章和賬戶。
主力多媒體傳播機構是擁有多種新聞類型、附屬新聞機構的新聞機構;具有特殊的財務機制;根據總理批准的新聞系統發展戰略和管理成立。
因此可以理解,主力多媒體傳播機構是一個新聞機構,其附屬機構也是“子”新聞機構,但具有法人資格並由總理批准,即中央機構。
但該條第7款規定,報紙和廣播、電視機構是省市委所屬的新聞機構,擁有多種新聞類型和新聞產品。
因此,根據代表的理解,各省將只有一個省市委所屬的報紙、廣播、電視機構。這些機構將只有附屬新聞產品,合併後的報紙將無法自主而必須依賴。
代表認為在胡志明市,目前有一系列有品牌的報紙,如青年報、西貢解放報、勞動報、胡志明市公安局報等。但如果根據此規定,胡志明市新聞機構將有一個新聞機構,包括上述報紙合併,成為專業報紙、專刊,如一些單位正在做的那樣。
“我們想像西貢解放報機構隸屬於市委。青年報如此強大、如此大,但卻是一個無法自主的附屬機構,共同在其中” – 代表厚提出觀點。
因此,他認為對於像胡志明市和河內這樣的一些地方,需要被允許成立多媒體傳播機構,具體是傳媒集團。
其中將包括像西貢解放報、青年報、胡志明市廣播電視臺等傳播機構,這些都是強大的新聞機構,完全自主,而不是在一個新聞機構內的附屬新聞機構、廣播電臺。
“應該在一些強大且有足夠潛力和完全自主的省市增加多媒體傳播機構類型。例如青年報完全自主,他們強大就應該讓他們獨立,不應合併” – 代表厚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