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萊省林業局局長及其四名下屬被紀律處分強制離職

10月29日,消息來源確認嘉萊省農業與環境廳已發佈決定,對永盛防護林管理區和永盛生產貿易股份公司案件中的相關林業幹部進行紀律處分。

據此,嘉萊省林業局局長黎德六被處以強制離職的紀律處分。

原因是黎先生已被公安部調查機關決定起訴嫌疑人,並採取臨時拘留措施進行調查,罪名是“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造成損失和浪費”。

此前,黎先生已被嘉萊省委檢查委員會執行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

除了黎先生,案件中的其他相關林業幹部也被執行強制離職的紀律處分,包括:永盛防護林管理區主任陳福飛;永盛林業站站長鄧伯光;永盛林業站下屬林業站站長丁嘉平;永盛林業站林業員潘清科。

其中,黎德六被起訴罪名“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造成損失和浪費”;陳福飛、鄧伯光、丁嘉平和潘清科均被起訴罪名“違反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造成損失和浪費”和“受賄”。

對嫌疑人的起訴和臨時拘留據稱與在永盛縣永金鄉永山4號水電項目中對超過25公頃森林進行拍賣開採的違規行為有關。

具體而言,2023年7月,這片森林的開採權以38.6億越南盾的起拍價進行拍賣。永盛生產貿易股份公司以38.9億越南盾的價格中標。

中標後,該企業已與玉蘭有限公司簽訂了兩份木材銷售合同,總價值260億越南盾。

該地區的木材開採也存在問題,許多紫薇樹被連根挖出作為高價盆景出售,而不是按照批准的方案進行鋸切開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