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峴港福政鄉選民建議職能部門指導達米2水電站公司在雨季合理調節放水,以確保水流穩定,避免突然放水造成’水衝擊’,導致溪流中的魚類和水生生物大量死亡,影響民眾生計。
同時,鄉人民委員會也建議有權限的機構考慮分配該地區水電站項目活動收入的一部分。
據鄉政府稱,達米2、達米3等水電站項目為省(現為市)和中央預算帶來了巨大收入。
然而,直接受水電站項目影響的地區卻沒有獲得相應的資源分配,同時面臨許多問題,如環境汙染、水流變化、滑坡、影響生產和居民生活。
重新分配水電站收入的一部分被認為是必要的,幫助地方增加資源,增強財政自主性,投資經濟社會發展,同時克服水電站活動帶來的負面後果和影響。
針對選民的建議,峴港農業與環境局表示已建議市政府要求各水電站水庫所有者(包括達米2水電站)按照武嘉-秋盆河流域水庫聯合運行規程運行水庫。
此外,2025年10月23日,該局已發函要求達米2水電站將水資源監測數據傳輸至資源、環境和農業數據中心進行跟蹤和監測。
關於將水電站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給地方的內容,該局表示財政局已於11月3日作出回應。
據此,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依據相關規定,財政局正與市稅務局合作,建議市政府提交市人民議會頒佈關於2026年預算經常性支出收入分配、任務分配和分配標準的決議。
其中預計最大程度地分配來自該地區組織和個人的收入(不區分企業類型/稅務管理機構收入來源,包括來自水電站項目的企業和個人繳納預算的收入),供鄉級預算享受,以主動平衡支出任務。
對於按規定獲得最大收入分配但無法確保平衡來源的鄉、坊,市預算將補充,以便鄉級執行分配任務。
收入分配必須確保符合稅收管理和稅務部門分級管理的法律規定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