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支持35歲後生育兩個孩子的女性

這是阮廷舉教授、原國民經濟大學人口與社會問題研究所所長的分享,在由人口局與聯合國人口基金於11月13日在富壽省組織的人口法項目完善會議上。

在會議上分享時,衛生部人口局副局長黃武煌表示,人口法項目已由政府提交國會。人口法項目聚焦四大政策組,具體是維持替代生育水平;減少出生性別失衡;適應人口老齡化;提高人口質量。

黃先生表示,在聽取國會代表在討論會上的意見後,起草委員會繼續謹慎研究、吸收意見,以完善法律草案,緊跟黨的方針,在法律制度中統一和協調,源於國家的實際需求並參考國際經驗。

在會議上發表意見時,國會代表阮善仁強調:“21世紀的生育決定國家命運”。

需要支持35歲後生育兩個孩子的女性

據阮先生稱,越南只剩下20年時間來實現,因為從日本的教訓來看,他們錯過了20年,現在無法彌補。

1975年,越南人口約為5000萬人,50年後越南已超過1億人。

阮先生擔憂,如果生育率下降,無法保持當前的替代生育水平,未來國家將沒有勞動力、沒有人力資源,無法發展。

“需要清楚地認識到生育率下降問題對社會、經濟、國家的影響有多麼緊迫,才能提出解決方案和行動”,阮先生說。

在草案中貢獻意見時,阮廷舉副教授認為,在生育率處於低水平的背景下,“生育多少個孩子”不僅是每個家庭的問題,還是國家和社區必須共同分擔的經濟和社會問題。

據阮先生稱,現在許多夫婦根據“成本-收益”理論考慮生育。當養育和教育孩子的成本超過他們在經濟、健康和精神上感知到的收益時,他們會不願意生育或不生育。

需要支持35歲後生育兩個孩子的女性

“以前,結婚生子是自然而然的事。但現在許多年輕人仔細計算。如果他們覺得生孩子意味著財務負擔、失去發展機會,他們會選擇停止”,他說。

他認為越南需要更明確的政策來支持養育孩子的人,尤其是在孩子從幼兒園到高中畢業的階段。

根據草案,國家為三組女性提供財政支持,以確保最低生育水平,其中包括在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女性以及替代生育水平低的地區的女性。

阮先生認為,不應限制女性必須在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才能獲得支持。

他提議應支持在35歲後生育兩個孩子的女性,讓民眾看到社會與他們分擔負擔。他們必須對未來感到安心,覺得養育孩子是有益的、被分擔和被尊重的。當成本降低、收益增加時,他們自然會想生育並敢於生育。

實際上,大多數晚育女性都是由於環境原因——工作壓力、經濟條件、事業,或晚婚,而不是出於故意。因此,擴大對35歲後晚育女性的支持也被期望有助於鼓勵女性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