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衛生部人口局評估,近年來的人口政策有助於維持替代生育水平,並逐步改變民眾的觀念。

然而,許多現行規定已不再符合《人口法》。此外,人口局認為許多地方的補貼標準過低,不足以激勵夫妻決定生育更多孩子。

部分地方有獎勵

衛生部2021年第01號通知為各地方自主頒佈決議,對在人口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提供現金或實物支持創造了法律框架,儘管沒有中央財政來源。

具體而言,據人口局報告,在2023-2025年期間,西寧省為35歲以下生育兩個孩子的婦女提供了近80億越南盾的補貼;同奈省為6000多名婦女提供了超過60億越南盾的補貼。海防、峴港等多個地方也出臺了各自的鼓勵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在胡志明市,2026年該市為35歲以下生育兩個孩子的市民提供了300萬至500萬越南盾的獎勵。

許多地方表揚了生育兩個女兒的家庭,並將性別平等內容融入村規民約中,以逐步消除重男輕女的思想。

興安省經常表彰生育兩個女兒且學業成績優秀的家庭;海防市表揚生育女兒並培養子女成才的家庭;西寧省將控制出生性別失衡的指標納入競賽運動。

此外,多個省市還投資於產前和新生兒篩查。興安省為弱勢群體提供100%的篩查費用,使2025年新生兒篩查率達到85%以上。峴港、山羅、西寧等省也實施了類似政策。

為何有的地方有獎勵,有的沒有?

據人口局稱,在醫療-人口目標計劃結束後,各地方需自行平衡財政來實施人口政策。那些高度依賴中央財政的省份在資源調配方面面臨諸多困難。

例如,奠邊省超過90%的預算由中央支持,因此很難為鼓勵生育政策撥出專項資金。

此外,許多地方尚未頒佈專門的人口決議,只是將其納入競賽運動,導致實施缺乏協調,補貼力度微不足道。

在接受《年輕人報》採訪時,前衛生部人口總局(現人口局)宣傳教育司副司長梅春方醫生指出了導致這一狀況的三個主要原因。

首先,各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平衡能力存在差異。

財政收入好的省市有條件安排資金實施支持政策,而許多困難的地方即使有心也無力充分執行。

其次,目前的機制主要是鼓勵性的,而非強制性的。當缺乏統一的補貼標準和資金來源規定時,實施情況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地方的關注和決心。

最後,對人口工作作用的認識參差不齊。一些地方仍將人口視為衛生部門的任務,而實際上這是一個可持續發展問題,直接關係到地方的人力資源、人口質量、社會民生和經濟增長。

因此,有些地方推行得非常積極,但也有些地方沒有投入相應的資源,方醫生表示。

如何讓政策落地?

為讓政策有效落地實施,方醫生表示,首先需要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政策框架,明確對象、最低補貼標準和資金來源,使所有民眾都有機會享受,避免各地各行其是。

“同時要加強衛生、財政、勞動、教育、社保等各部門及地方政府的協調,以便政策得到協調、順利、透明地實施。

最後,要加強宣傳,讓民眾清楚瞭解權利、享受條件和政策意義,加強監督執行,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對象都能公平享受政策”,方醫生強調。

應為兒童提供月度財政支持

在新的人口工作獎勵政策草案中,衛生部建議為12、24或36個月以下的兒童提供月度財政支持。

方醫生認為,目前生育和養育孩子的費用是許多夫妻,尤其是城市和工業園區夫妻猶豫是否生育或只生一個孩子的重要原因。

“我認為,在財政允許的情況下,支持期限應延長至孩子滿36個月,因為這是孩子最需要全面照顧、營養和發育的階段,而許多家庭仍面臨費用困難。

關於補貼標準,應在全國範圍內規定統一的最低標準,同時允許省級人民議會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財政能力決定更高的補貼水平。

這種做法既能保證地方之間的公平,又能為組織實施提供靈活性。

除了現金支持,還應結合其他政策,如發展優質的托兒所和幼兒園系統;支持兒童照護服務;增加醫療、營養和社會福利的可及性。

只有各項政策協調實施,才能為家庭生育和撫養孩子創造有利環境”,方醫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