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的地方將從2026-2027學年起免費提供教科書

11月17日上午,司法部部長阮海寧受總理委託向國會提交了關於實施教育與發展突破性特殊、優越機制和政策的國會決議草案。

此內容旨在執行政治局關於教育與發展突破的第71號決議。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規定教育部長決定一套全國統一使用的基礎教育教科書,從2026-2027學年開始實施。

同時,到2030年完成向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於有條件的地方,將從2026-2027學年起免費提供教科書。

國家確保資源,按照政府規定的時間表,在高等教育機構和職業教育機構免除國防與安全教育科目的學費和教材費,符合國家預算平衡能力、相關法律以及確保教育公平的要求。

審查此內容時,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德榮明確指出,委員會基本同意本條規定的政策。

然而,建議澄清有條件的地方將從2026-2027學年起免費提供教科書的規定,以避免誤解為優先向有條件地方的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而不是優先困難地區的學生。

考慮規定國家鼓勵吸引社會和有條件地方的資源,支持困難地方實施這一方針。

草案還規定,教育機構可以與科技組織、研究院、企業和其他組織合作,實施與勞動力市場需求、科學研究和創新相關的教育或培訓計劃。

關於此內容,審查機構建議具體指導合作形式、機制和效果評估標準。

另一項內容,草案提出了針對教育行業人力資源的特殊、優越待遇政策。

據此,職業優待津貼將按時間表對公立幼兒園和基礎教育機構的教師實施,最低標準為教師的70%、工作人員的30%,以及在經濟社會條件特別困難、邊境、海島、少數民族和山區工作的教師為100%。

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機構可以從國家預算以外的合法收入中自主決定教師、公務員和勞動者的額外收入水平,符合內部支出規定和單位活動結果。

有條件的地方將從2026-2027學年起免費提供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