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政府提交關於教育發展特殊機制決議草案後,國會就相關內容進行了分組討論。
草案指出,國家將對幼兒園和普通教育機構的教師及工作人員實施特殊、優越的優惠政策,以激勵、吸引和留住有能力、有熱情的人才。建議教師職業優惠津貼最低為70%,工作人員為30%,而在經濟-社會條件特別困難、邊境、海島、少數民族山區和特殊學校的教師為100%。
林同省代表團副團長阮造代表認為,對收入實行優惠政策是正確的,尤其是對於在困難、匱乏地區工作的教師。他指出,這是直接決定教育質量的隊伍,但當前收入不相稱,而許多地方嚴重缺乏教師。他建議起草和審查機構仔細評估70%的津貼水平,明確對地方預算的影響,並制定逐步增加的路線圖,以適應各省的承受能力。

國民經濟大學原副校長黃文強同意給予教師更高、更應得的待遇。他引用一部關於山區女教師犧牲個人生活為學生準備餐食的紀錄片,認為這種情況需要得到實質性的認可和補償,而不僅僅是表彰。優惠政策的最終受益者不僅是教師,還包括學生和家長,因為教學質量得到改善。
黃先生還指出一個不合理之處:公立醫院的醫生可以在私人機構為自己的病人加班看病,而教師為同班學生補課卻被禁止。因此,如果要求教師全心投入學校工作,工資和津貼政策必須足以讓他們安心工作。
文化與社會委員會副主任林文端代表也同意對教育和醫療行業教師及工作人員實行突破性工資政策,認為這是留住高素質人才的關鍵環節。然而,他提醒過去已頒佈了許多關於工資的“特殊、突破性”機制,因此新津貼的設計需要放在根據第27號決議進行工資改革的整體框架內,避免廢除多種舊津貼後又增加新的重疊、難以實施的津貼項目。
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副主任阮長江則評估草案中的津貼水平是教師和社會的“願望”,但問題是資源和可行性。他指出,目前教師和公務員的工資、津貼主要來自地方預算;如果頒佈政策而不仔細評估影響、不明確分析資源,許多省份將難以滿足。
國會預計於11月20日——越南教師節,在全體會議上討論決議草案,並於12月11日審議通過。
教師目前是事業單位中領取預算工資最多的群體,約有105萬人,約佔全國公務員編制的一半。除工資外,他們目前享有兩項主要津貼:工齡津貼和職業優惠津貼,實際月收入約為660萬至3000萬越南盾。然而,大部分幼兒園教師(約佔隊伍的25%)僅獲得580萬至1850萬越南盾,而工作被評估為繁重。
在全國約10萬個未招聘到的教師指標中,近一半屬於幼兒園級別。許多代表認為,在討論行業優惠政策時,這是最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