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讀者提問:公寓位於一條大巷子裡,巷子裡有密集的民房,巷道人流密集。但一些住在公寓的居民經常從窗戶扔垃圾袋,危害行人和損壞巷內居民的屋頂。
那麼根據規定,這種行為會被處理嗎?如果會,處罰標準是什麼?
從公寓窗戶扔垃圾違反了什麼規定?
從公寓窗戶或陽臺扔物品、垃圾是違反公寓管理和使用規定的行為。
此前,建設部2016年2月15日的02號通知規定:“從公寓窗戶、陽臺扔任何物品”是公寓使用中被嚴格禁止的行為。
儘管該通知已失效並被2024年發佈的05號通知取代,但上述規定的精神在2023年住房法(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中得以繼承。
具體而言,2023年住房法第3條第8款b點規定,“不按環境保護法規定或公寓管理、使用規定排放垃圾、廢水、廢氣、有害物質”是被嚴格禁止的行為,為處理從高處扔垃圾或物體的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同時,公寓管理、使用規定(隨05號通知發佈)要求公寓管理、使用規定必須明確規定:“公寓管理、運營、使用中不得實施的內容;關於確保環境衛生、文化行為、公寓內治安秩序的規定”。
這授予了管理委員會、管理機構和公寓會議在實際中補充具體行為“從窗戶、陽臺扔任何物品”到規定中,作為提醒和處理違規的依據。
可能受到行政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行為的性質、程度和後果,違規者可能受到行政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行為造成他人財產或健康損失,除了按規定處理外,違規者還必須依法全額賠償。
根據2020年環境保護法第161條第1款,違反環境保護法造成汙染、退化或給國家、其他組織、個人造成損害的組織、個人必須履行汙染修復、環境恢復、損害賠償義務,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對於生活垃圾固體廢物管理中的違規行為,處罰目前主要由2012年行政處罰法和2022年頒佈的45號法令關於環境保護領域違規處罰進行調整。
根據上述法令規定,從公寓窗戶或陽臺扔物品或垃圾的行為,如果被視為在不指定地點扔垃圾或造成環境汙染,可能被處理。
具體而言,第25條規定,在公寓區內不按規定地點扔、棄菸頭、菸蒂,處以10萬至15萬越南盾罰款。
在公寓區內不按規定地點扔、棄垃圾、倒廢水,處以50萬至100萬越南盾罰款。
此外,根據第26條,家庭、個人不分類垃圾,不使用正確的固體生活垃圾包裝袋,也處以50萬至100萬越南盾罰款。
如果行為不僅造成衛生問題,還對他人生命、健康或財產構成潛在危險,如從窗戶、陽臺向人流密集區、居民區扔物體、倒廢物,則此行為不再純粹是環境違規,而是被視為侵犯治安、秩序和社會安全。
此時,處理將依據2021年144號法令。該法令規定,對“向他人住宅、住所、人身、物品、財產、機關、組織辦公場所、工作場所、生產經營場所、目標、崗哨傾倒、扔廢物、汙物、化學品、磚、土、石、沙或其他物體”的行為,處以300萬至500萬越南盾罰款。
除了行政處罰外,如果造成財產損壞或影響他人健康、生命,違規者還必須按照民法規定賠償損失。
在嚴重情況下,此行為還可能根據2015年刑法(2017年修訂)處理,如果故意造成傷害或損害他人健康,依據第134條;過失致人死亡依據第128條;如果有殺人意圖,可能依據第123條追究。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從公寓窗戶或陽臺扔物品或垃圾不僅是違反規定的行為,還潛藏著許多法律風險,根據程度可能受到行政處罰、強制民事賠償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現行法律制度已相當全面地規定了從環境、治安秩序處罰到對造成嚴重後果案件的刑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