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常務委員會已發表意見並同意提交國會通過國會決議草案,修改和補充關於在第十五屆國會第十次會議期間試點胡志明市發展特殊機制和政策的第98號決議的一些條款。
該決議的目標是繼續完善法律基礎,確保特殊、優越、可行且更有效的機制和政策,滿足在合併後吸引戰略投資者、調動國內外資源投資發展胡志明市的迫切需求。
更重要的是,克服在執行第98號決議過程中出現的困難、障礙和不足,以建設和將胡志明市發展成為東南亞最大的超級城市,其位置和作用是東南部和西南部地區的引領龍頭、核心和增長動力。
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邁表示,修改第98號決議將創建一個新的、足夠強大的制度走廊,使胡志明市在合併後城市空間擴大的背景下率先發展。據他介紹,胡志明市不僅在面積和人口上增長,而且提升了角色和地位,朝著世界前100名城市的目標邁進。
據潘邁先生介紹,這次修改將集中在兩大機制和政策組,其中吸引戰略投資者的政策顯著擴大。
草案允許胡志明市靈活選擇和優惠大型項目,優先領域清單多達11個組,如:旅遊、高端度假、深度醫療、文化和體育、環境、物流、城市基礎設施以及屬於自由貿易區(FTZ)的項目。項目資本門檻從2萬億到75萬億越南盾不等。
確定戰略投資者的標準也進行了更新,轉向更實質性的評估,放棄對註冊資本和總資產的要求,轉而評估所有者權益比例和資金調動能力。戰略投資者將享受稅收、研發活動方面的強大優惠,以及靈活的資金支付機制,這些因素有助於胡志明市在吸引大型集團時提高競爭力。
最重要的突破點是關於FTZ的政策。以前必須提交總理批准,現在胡志明市被授予決定成立、擴展、調整邊界和規定FTZ成立程序的權力。“一站式”管理模式由出口加工區-工業區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共行政和企業支持功能,大大簡化了投資流程。
FTZ還應用靈活的土地機制,允許對區內項目進行土地分配或租賃而無需招標;同時,為企業所得稅、專家、科學家和高質量勞動力的個人所得稅提供優越的稅收優惠。
通過這些機制,FTZ有望成為新制度的試驗空間,使胡志明市更接近成為區域金融、商業和物流中心的目標。
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常任委員阮海南認為,當胡志明市需要調動額外的1.8萬億越南盾,相當於每年80-120億美元的巨大資源時,需要突破性的解決方案,其中包括成立FTZ以吸引投資資源。
據阮南先生介紹,值得注意的是提出的政策,如為FTZ模式建立完整的法律框架,包括位置、功能區結構、管理機制、權限、土地政策、投資優惠、簡化行政程序和特殊海關機制。
這一補充旨在為胡志明市的FTZ創建特殊、優越的制度空間,類似於海防和峴港,以吸引高質量投資,發展現代服務並促進創新。
阮南先生認為,為了有效實施這一模式,需要加強分級、分權和提高自主責任。草案中關於這一內容的許多規定是實現有效分級分權的非常重要的條件,幫助城市主動決定與規劃、管理、土地分配、吸引投資者相關的內容,更加便利。
與此同時,阮南先生認為需要提高責任性,結合中央在實施這一模式建設中的監督。
“當一個城市與FTZ的動態發展相結合,吸引許多投資者,貨物流動頻繁、連續,運作機制透明、有吸引力並確保投資效率時,那時將發揮合併後超級城市資源的最優潛力,”阮南先生說。
合併後,潘文邁先生認為胡志明市不再是一個普通的行政城市,而必須作為一個智能區域城市運作,政府被強有力分權,組織精簡,在數據和科技基礎上靈活運作。因此,胡志明市需要確立一個超級城市的治理模式,具有適合人口規模、經濟規模和區域聯繫程度的單獨法律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