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客車車廂安裝攝像頭的最新信息

司法部已公佈審查涉及安全、秩序的10項法律修訂補充項目會議文件。草案正在國會第十次會議中審議。

值得注意的是,關於《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的修訂補充,涉及安裝記錄駕駛員圖像和客車車廂圖像的設備內容,獲得了許多代表的意見。

草案報告在吸收、解釋和修改後指出,經過審查,目前約有121,041輛8座及以上的客運經營車輛,實施安裝客車車廂監控攝像頭將產生兩項主要費用。

包括攝像頭設備,每輛車的普遍單價為100萬至150萬越南盾。車輛數據存儲設備(64-128GB存儲卡)費用為每輛車20萬至30萬越南盾。全國總費用估計為1510億至2170億越南盾,相當於每輛車平均120萬至180萬越南盾。

約有30萬輛貨運經營車輛和8座以下的客運經營車輛。

實施安裝記錄駕駛員圖像的攝像頭,全國總費用估計為3600億至5400億越南盾,相當於每輛車平均120萬至180萬越南盾。

這一費用水平被評估為較低,不會對運輸企業造成顯著的財務壓力,特別是因為設備易於安裝,具有預集成端口,不需要改變車輛結構,並且不會產生大的運營成本。

儘管規定安裝記錄駕駛員圖像的攝像頭和客車車廂內的攝像頭會產生財務影響,但對經營活動產生積極影響。

如提高乘客安全,減少擁擠狀況,支持投訴核實,保護駕駛員和企業免受糾紛,同時增加透明度,減少法律風險,並提高運輸服務質量。

客車車廂監控數據有助於支持企業進行風險管理,主動處理行程中發生的違規行為或事故。

在客車車廂安裝攝像頭將提高監控效率,管理駕駛員,管理行程以確保駕駛員和車上乘客的安全,有助於及時預警和防止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從而限制交通事故對健康、生命和經濟造成的損害。同時,通過客車車廂圖像數據,發現並逮捕在車上藏匿的刑事犯罪對象。

草案明確指出,預計政府將修改補充草案中的規定,其中明確規定8座及以上的客運經營車輛(不包括駕駛員座位)必須安裝記錄客車車廂圖像的設備。

同時補充內容:“從記錄駕駛員圖像、客車車廂圖像設備獲得的數據處理,按照個人數據保護法律和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安裝記錄駕駛員圖像、客車車廂圖像的設備將由政府規定適合的路線…

草案明確指出,行程監控設備僅記錄車輛位置、速度、行程的數據。

記錄駕駛員圖像的設備僅記錄、存儲和傳輸駕駛員在參與交通過程中的圖像數據,旨在用於安全監控、違規處理、工作效率評估和駕駛員支持。

這些設備不記錄車上乘客的圖像,因此不侵犯個人隱私權。

從行程監控設備、記錄駕駛員圖像設備收集的數據的管理、存儲、使用,以及這些設備的安裝,在相關法律和通知、標準中有具體規定。

規定通過後,政府將指示公安部緊急完善從記錄客車車廂圖像設備收集的數據的管理、存儲、使用規定。

政府將補充被嚴格禁止的行為如下:“使用從記錄駕駛員圖像、客車車廂圖像設備收集的數據侵犯個人和組織的自由、尊嚴、人格、私人生活、個人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

草案報告指出,政府將指示公安部審查評估,修改補充關於行程監控設備、記錄駕駛員圖像、客車車廂圖像設備的安裝位置的規定,以確保安全,符合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