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些天,當中部同胞在實地與風暴洪水抗爭時,全國人民都深切同情地關注著這片腹地。
但在網絡空間,出現了另一種與真實洪水同樣危險的“洪流”。那就是由人工智能(AI)技術創造的虛假信息。
如果以前虛假信息僅限於無根據的狀態更新和文字,現在則增加了清晰生動的圖像,容易欺騙視覺並操縱許多觀眾的情緒。
這得益於現代生成式AI工具,可以創造出關於洪水、滑坡或求救聲音的偽造圖像和視頻,其真實程度令人毛骨悚然。
從司法和實際審判的角度來看,這不僅僅是無害的玩笑或社交媒體上的“釣魚”互動行為。本質上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直接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網絡安全和公共秩序。
在許多情況下,這是詐騙犯罪的前兆。
AI偽造現場圖像的後果不僅引起公眾恐慌,還嚴重干擾救援工作。當虛假信息傳播時,寶貴的救援資源可能被錯誤地引導到不存在的地區。而真正在洪水中掙扎的受害者卻失去了及時救援的機會。
這間接危及人類生命,破壞安全秩序,並影響真正的慈善活動…
越南現行法律體系從行政到刑事已建立了足夠強大和嚴厲的法律框架來處理利用虛假信息進行詐騙的行為。
具體在行政處罰層面,第15/2020/ND-CP號法令規定,對提供、分享偽造、不實信息的行為處以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強制刪除違規信息。
根據刑法規定,利用自然災害情況犯罪是加重刑事責任的情節或非常嚴厲的量刑因素。
具體來說,如果傳播AI偽造圖像、視頻造成不良輿論,損害機構、組織的聲譽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違法者可能根據2015年刑法第288條被追究非法提供或使用計算機網絡、電信網絡信息的刑事責任。
如果是有組織犯罪或造成非常嚴重後果,該罪名的刑期最高可達7年監禁。
此外,如果利用技術製作歪曲防災政策、誹謗職能部門的視頻,此行為可能構成利用民主權利侵犯國家利益、組織和個人合法權益的犯罪,根據第331條,最高刑期也達7年監禁。
最應受譴責的是利用AI偽造的悲慘圖像呼籲慈善捐款以牟利的行為。特別是,當這種詐騙行為發生在自然災害、疫情情況下,法律視此為加重情節,刑期從7年至15年。
如果侵佔金額巨大,刑期可能高達無期徒刑。
放慢腳步以核實,以發現虛假信息
每個公民都需要為自己配備一套信息過濾器。當接收到過於悲慘或令人震驚的圖像或視頻時,請放慢幾秒鐘進行核實,仔細觀察不合邏輯的細節。例如,AI生成的圖像中的文字通常無意義,反光異常或顏色過於一致。
最高原則是在來源不明時不分享。只信任來自官方新聞機構和職能部門網站的信息。
同時,在發現虛假信息時,主動使用社交媒體平臺上的違規舉報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