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胡志明市誘騙客戶到同奈省購買土地的案件:主謀妻子未受刑事處理

12月4日,同奈省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與胡志明市福祿投資經營股份公司幽靈項目欺詐、侵佔客戶財產相關的87名被告。

主謀被告的妻子未參與丈夫的犯罪活動

據此,87名被告原為福祿公司的領導和員工,因欺詐侵佔165名受害者的財產,金額超過2550億越南盾而受審。

其中,福祿公司的領導被告包括:黃友祥(34歲,胡志明市居民,幕後指揮者)、陳氏美幸(32歲,原總會計師)、阮文安(29歲,原總經理)。

此前,2025年7月中旬,同奈省人民法院開庭初審,但宣佈退回案卷以補充調查。

需要調查澄清的內容包括:案件中公證員公證文件的性質、程度和角色;審查阮氏寶薇(被告祥的妻子)在與丈夫共同簽署超過100份轉讓合同給客戶中的作用;土地所有者在授權給被告安、祥和福祿公司時的角色等。

在庭審中,檢察院代表表示,補充調查過程確認薇女士未協助、未與祥共謀,因此不考慮刑事處理。

幸女士將超過85億越南盾轉入薇女士賬戶是遵照祥的指示,用於償還岳父母債務(祥此前借款用於房地產買賣),是存下的錢。

同時,薇女士供認只知道丈夫從事房地產買賣,對福祿公司的活動一無所知。其他被告的供詞也確認薇女士未參與,在公司中無角色。

繪製幽靈項目,精心策劃劇本欺騙客戶

根據起訴書,2020年祥成立了萬福房地產投資中介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萬福公司,總部位於胡志明市)。

之後祥僱傭被告阮文安(29歲,西寧省人)名義成立福祿公司和綠聯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綠聯公司,總部位於胡志明市)。實際上,上述三家公司均由祥出資成立並直接運營。

在運營過程中,福祿公司和綠聯公司的員工提供虛假信息,自行印刷關於龍城、莊奔和統一縣(原同奈省)不存在的居民區項目圖紙。

儘管這些項目未獲主管機關批准、投資許可,但祥及其同謀利用不存在的項目信息欺騙客戶。

為使受害者上鉤,福祿公司招聘了數百名學生作為下屬員工,提供虛假信息,以低於市場價格出售土地以尋找客戶。

此外,公司還僱傭假客戶團隊(稱為“托兒”),在預先編排的劇本活動中接觸真實客戶。

當帶客戶到同奈省的“幽靈項目”看地時,福祿公司的領導、員工和“托兒”使用各種伎倆和手段操縱心理,強迫客戶以遠高於土地實際價值的價格支付定金。

從2021年12月到2023年8月,在祥的指揮下,萬福、福祿和綠聯公司的員工實施了159起欺詐案件,侵佔了165名受害者的財產,總金額超過2550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