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內和胡志明市的許多公寓宣佈停止在地下室停放電動車,以防爆炸,引發了居民的不同意見。管理部門認為這是預防風險的措施,而一些居民則認為拒絕保管車輛違反了規定。

在河內黃烈坊的HH Linh Đàm公寓(約有3萬居民)中,11月底,管理部門發佈通知,停止接收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原因是地下室面積不足,且缺乏適合此類車輛的消防設備。居民被建議從現在到2026年2月1日之前將車輛停放在外部停車場。這一通知立即引發了支持和反對兩種意見。

公寓因缺乏規定而難以管理電動車停放

居民黃玲不得不推遲購買電動自行車。她認為禁止電動車不是長期解決方案,尤其是在鼓勵轉向綠色交通工具的政策下。同時,外部停車既不方便又難找位置。

另一方面,裴天福擔心鋰離子電池的爆炸風險,認為現場的消防系統處理能力不足。他表示,如果火災蔓延,可能損壞建築結構,直接影響居民的財產和生命安全。

面對爭議,黃烈坊人民委員會主席阮英俊要求HH Linh Đàm管理部門不得拒絕保管電動車。該坊建議公寓安排專用充電區域,配備合適的消防設備並加強監控,而不是全面禁止。

2023年《住房法》(自2025年生效)規定公寓停車區域包括燃油和電動車輛。充電站設計必須遵守技術標準。《消防法》也不禁止在公寓停放或充電電動車。然而,由於缺乏具體指導,許多建築自行制定了電動車停放和充電的規定。

在胡志明市,許多公寓採取不同做法:有的禁止在地下室停放電動車,有的只接收電動摩托車但不接收電動汽車,有的安排在地面層臨時停車而不是封閉的地下室。

明豐坊的Hoa Sen公寓曾因擔心爆炸而拒絕所有使用電池的車輛。隨著需求增加,管理部門在地面層安排了電動車停放區域,與3000平方米的G和M層地下室分開。之後,該建築聘請外部單位安裝了15個收費充電站為居民服務。

公寓因缺乏規定而難以管理電動車停放

Hoa Sen公寓管理委員會主任範春求表示,儘管法律不禁止停放電動車,但建築仍需徵求居民意見以制定自己的規定以確保安全。他認為,目前的消防設備適合燃油車輛,但對使用電池的車輛不確定。同時,保安人員尚未接受處理鋰離子電池火災的培訓。此外,法律框架不明確,一旦發生事故蔓延,運營單位擔心責任問題。

另一個讓公寓困惑的原因是建設部的04號標準——當前公寓設計的基礎——未涉及充電站安排、電動車與燃油車之間的安全距離、地下室通風或電線系統要求。因此,每個公寓必須自行尋找解決方案,導致做法各不相同。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阮文達認為,儘管政府和城市鼓勵轉向電動車,但許多居民因住所不允許停放或充電而遇到障礙。原因是舊建築的電力系統不滿足需求,沒有標準充電站且缺乏技術指導。禁止在地下室充電讓居民不滿,因為沒有替代選擇。

胡志明市建設局交通工程維護與開發管理科副科長阮堅江也表示,目前沒有針對封閉地下室中充電樁和鋰離子電池車輛停放區域的專門防火標準。這給新公寓的審核和驗收以及已運營建築中補充安裝充電系統帶來困難。

公寓因缺乏規定而難以管理電動車停放

因此,建設局建議在公寓管理和使用內容中補充電動車充電站安裝規定。同時提議修改《建築法》,允許安裝充電站而無需申請建築許可,只要確保工程安全、防火和環境保護。

阮文達表示,城市需要儘快發佈電動車充電站的防火安全標準,以便公寓統一應用。對於難以改造的舊建築,城市應尋找附近土地建立集中充電點,解決當前需求並減少不滿。

一旦有明確指導,每個公寓將制定具體的電動車停放和充電規定,避免自行制定不同規則。居民也將有安全的充電點,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必須遠程停車或自行解決。

河內和胡志明市目前是全國電動車數量最多的兩個地區,擁有近8萬輛汽車和約20萬輛電動摩托車。由於綠色能源轉型和減排目標,這一數字將繼續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