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繡剛剛簽署了關於整頓工作作風、提高政治體系活動效率的結論,其中要求會議必須集中討論主要內容,不重複已發送的材料,發言應直入主題,避免講述成績或冗長解釋。
會議時間具體規定。傳達、普及決議、指示和重大主張的會議不超過半天;專業、業務會議不超過一天;部委、行業、地方的重要會議不超過1.5天。每個機關必須至少組織60%的在線會議,不組織那些不真正必要或內容已有詳細指導文件的會議。

書記處要求徹底節約,每年減少10%的會議數量。省級不超過兩次全省會議,鄉級不超過三次全鄉會議,除非特殊情況。邀請代表必須按照黨、政府、民選機關或團體的組成正確;由政治局召集的全國會議只包括中央委員、省委書記、市委書記和直屬黨委。部委、行業、地方的內部會議不邀請中央或其他地方的代表。
同時,書記處要求各機關、地方精簡行政文件15%與去年相比。已分級、分權的內容必須進行評估、標準化;被授予權限的下級必須主動執行,不推諉或請示屬於責任範圍內的事務。一項任務只交給一個牽頭單位,要求明確責任、明確時間、明確權限和明確成果。
結論強調上級不得違規干預下級工作;下級不得依賴,必須自行決定權限範圍內的內容,只有在遇到超出處理能力的困難時才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