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日12月15日起,胡志明市開始接收國會和市人民議會代表候選人文件

國會代表候選人文件包括:第十六屆國會代表候選人申請書(按01/HĐBC-QH號表格);履歷表(按02/HĐBC-QH號表格),需加蓋騎縫章並由候選人工作單位或常住地鄉級人民委員會確認;簡要履歷(按03/HĐBC-QH號表格);

候選人財產和收入申報表(按09/HĐBC號表格);每份候選人文件需附2張4釐米×6釐米白色背景彩色肖像照片(不包括貼在履歷表和簡要履歷上的照片)。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代表候選人文件包括:候選人申請書(按05/HĐBC-HĐND號表格);履歷表(按06/HĐBC-HĐND號表格),需加蓋騎縫章並由候選人工作單位或常住地鄉級人民委員會確認;簡要履歷(按07/HĐBC-HĐND號表格);財產和收入申報表(按09/HĐBC號表格);每份候選人文件需附2張4釐米×6釐米白色背景彩色肖像照片(不包括貼在履歷表和簡要履歷上的照片)。

根據通知,候選人需通過手寫或打字方式完整、準確地填寫各項內容,但必須確保符合國家選舉委員會頒佈的候選人文件樣本。候選人需在候選人文件的每一頁上簽名。

候選人照片需在6個月內拍攝。

對於非專職代表候選人(包括被推薦候選人和自薦候選人),文件無需附健康檢查證明。

對於被推薦為專職代表的候選人,候選人文件需附健康檢查證明,結論為截至2026年3月不超過6個月內健康狀況良好。

健康檢查地點為胡志明市一級醫院(阮廌醫院、115人民醫院、嘉定人民醫院、阮知方醫院、平民醫院、雄王醫院、慈育醫院)或巴地頭頓綜合醫院、平陽綜合醫院。

被地方機構、組織、單位推薦為國會代表候選人和自薦為國會代表候選人者,需向胡志明市選舉委員會提交2份候選人文件。

被機構、組織、單位推薦為胡志明市人民議會代表候選人和自薦為胡志明市人民議會代表候選人者,需向胡志明市選舉委員會提交1份候選人文件。

國會代表、胡志明市人民議會代表候選人在提交文件前,需在國家選舉委員會電子信息網站上填寫候選人申請書和簡要履歷。

文件接收地點:

接收單位:胡志明市選舉委員會

接收地址:胡志明市內務局,胡志明市春和坊巴斯德路159號

電話號碼:(028) 3.8292.248。

傳真號碼:(028) 3.8231.489。

文件接收時間:工作日辦公時間內,自2025年12月15日開始,至2026年2月1日17時結束。

特別地,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和2月1日星期日,胡志明市選舉委員會人事小組將安排人員值班接收候選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