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通過第98號決議修訂案是給予這座城市鑽石般的機會。我們必須珍惜時間,果斷行動,不讓機會溜走。”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留光在12月15日下午舉行的胡志明市市委第一次會議第二次會議上表示。
該活動為期一天,各廳局、街道領導廣泛參與,重點討論胡志明市在合併後成為超級大都市背景下經濟社會發展任務,為2026-2030年階段做準備。
第98號決議自2023年8月1日起生效,允許胡志明市在基礎設施投資、財政預算、建設規劃、吸引戰略投資者、組織機構等領域實施44項特殊機制和政策。實施期限為5年,至今已走過近半程。

四天前,國會通過修訂案,補充了胡志明市發展的一些特殊機制,其中多項政策被評價為“史無前例”,例如:加強規劃和土地的分級分權;以公共交通為導向(TOD)發展城市;吸引戰略投資者;設立自由貿易區。
據陳留光先生稱,需要考慮最壞情況,即修訂案的時效與現行第98號決議相同,這意味著城市只剩下大約2.5年來利用新機制。“必須從2026年初開始行動,創造明顯轉變和成果。”他說。
市委負責人要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黨委儘早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在執行過程中,無論遇到何種權限的障礙,都應大膽提出建議。
“城市將勇敢運用規定來解決;超出權限則彙總上報中央。”陳留光表示,這是胡志明市通過突破性模式和做法重拾先鋒角色的機會。
對於重點項目、公共投資、BT項目和戰略項目,市委書記要求明確責任人,承包至完成。他還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審查、統計轄區內所有公共資產和房地產;數字化為數據庫,便於投資者接觸,方便民眾監督。
“土地和公共資產是城市發展的極大資源,不要到處看到圍擋閒置的土地。”他說,要求優先將土地用於教育、醫療、綠化和BT項目。
他還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黨委研究,為在重要工作中表現良好的鄉鎮、街道制定下一年度預算獎勵機制,如補償和場地清理。同時,市政府需制定城市綠化發展指標,將其視為改善環境、減少空氣汙染的長期解決方案。
從研究角度看,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張明輝博士認為,如果第98號決議修訂案得到最大程度實現,城市可能在2026年實現10-11%的增長。
這一情景與實施12-15個總投資50-100億美元的項目相關,實現基礎設施和公共投資撥款的突破,形成國際金融中心,加強與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的區域聯繫。反之,如果實施緩慢或不全面,增長可能僅為8.59%(謹慎情景)或9-10.5%(有利情景)。
除了第98號決議修訂案,會議還討論了根據總書記蘇林的指示,減少汙染、交通擁堵、內澇和禁毒的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