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觀點由建設廳領導在12月15日致農業與環境廳的公文中提出,回應了關於放寬大型垃圾車禁行時間段的建議。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第23號決定,自2019年9月起,運輸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車輛被禁止在上午6點至9點和下午4點至8點進入市區。市區範圍由國道1號-阮文靈路-武志功路-阮氏定路-同文公路-梅志壽路-武元甲路-國道1號等路線界定。

胡志明市提議增加垃圾車進入市區的時間

12月初,多福固體廢物處理聯合體僅夜間接收垃圾,而非全天,迫使城市調整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方案。面對垃圾堆積風險,農業與環境廳提議允許垃圾車在上午(7:30-9點)和下午(4點-5:30)額外進入市區30分鐘。

然而,建設廳認為當前垃圾車禁行時間段是根據市人民委員會決定頒佈的,調整不屬於該廳權限。此外,市區和高峰時段的主要通道經常擁堵,車輛密度很大。如果允許垃圾車在這些時間段額外運行,將增加交通壓力,潛藏事故風險。

這一內容也得到胡志明市公安局在交通組織意見過程中的關注。

此前,農業與環境廳表示,多福垃圾填埋場僅夜間接收垃圾導致所有日間垃圾量必須集中到晚上。在垃圾車通行時間受限的條件下,這一方案使車輛難以及時週轉,增加了垃圾堆積風險。

目前,城市已協調部分原日間運輸至多福的垃圾轉向西北垃圾處理區;其餘部分繼續在多福的夜間接收時間段內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