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規劃與建築廳近日向市財政局及168個坊、鄉、特區人民委員會發送文件,建議配合完善關於城市與農村規劃、建築方面的困難與障礙報告內容,以便按照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指示為建設部安排多餘辦公場所。
關於市政府兩級政府調整後公共資產(機關辦公場所)的處理與安排工作,此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指派市財政局牽頭。
據此,多餘房屋和土地資產優先安排給有需求的機關作為辦公場所;其次是用於教育、醫療、文化、公共工程;若不適合則按規定組織拍賣、出租以增加預算收入。
因此,為了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供完整的參謀報告內容,胡志明市規劃與建築廳建議市財政局及168個坊、鄉、特區人民委員會在2025年12月20日前審查,並就規劃工作、建築空間組織、景觀或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困難(如有)提出具體意見。
需要延長分區規劃方案有效期
關於城市與農村規劃的編制、調整、批准指導工作,胡志明市規劃與建築廳已向鄉級人民委員會及相關單位發送公文,指導在胡志明市轄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方案及規劃項目清單(第一批)獲得批准後,繼續執行後續步驟。
目前,一些地方需要局部調整分區規劃,以作為投資建設項目實施的基礎。但轄區內大多數分區規劃方案的有效期至2025年,因此面臨困難,無法確保按照城市與農村規劃規定的有效期作為局部調整的依據。
胡志明市規劃與建築廳正在研究,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考慮延長轄區內分區規劃方案的有效期,以便各單位有依據繼續按照規劃規定執行投資管理與建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