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志明市開會兼旅遊的團隊:獲得資金支持和禮物贈送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通過關於支持吸引旅遊團隊到城市參加會議、研討會、展覽結合觀光旅遊(MICE)的第62號決議。該決議自2025年12月20日起生效,至2030年12月31日止。

適用對象為旅行社企業以及公共和非公共領域內具有MICE(組織活動、會議、研討會)功能或活動的單位和組織,直接組織團隊前往胡志明市。

根據決議,要獲得支持,每個團隊需滿足至少100人的標準,在胡志明市停留至少3晚。除了會議、研討會或展覽計劃外,團隊還需在城市進行至少兩天的觀光行程。每個團隊僅享受一次支持,且不與國家的其他支持計劃重疊。

關於支持內容,胡志明市支持城市內旅遊景點的門票費用。其中包括:團隊從100-450名遊客(支持15%門票價格),從451-750名遊客(支持20%),從751名遊客及以上(支持25%),每團隊最高支持不超過2000萬越南盾。

城市還支持部分會議中心或旅遊住宿設施內租用會議廳、會議室的費用。支持比例分別為:團隊從100-500名遊客支持15%,從501-1000名遊客支持20%,從1001名遊客及以上支持30%,每團隊最高2000萬越南盾。這些費用不包括租用LED屏幕、音響系統、照明和其他服務的費用。

此外,決議規定支持團隊歡迎藝術表演節目費用的20%,優先選擇越南傳統藝術節目,每節目最高1000萬越南盾,每團隊。胡志明市還為每個團隊提供價值100萬越南盾的紀念品,優先選擇獲得旅遊禮品設計獎或城市OCOP認證的產品。

政策實施資金來自胡志明市預算和其他合法籌集來源,根據法律規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和使用支持資金,確保對象正確、公開、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