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牌車在高速公路上佔用車道,車主為中央行政機關

12月23日,公安部交通警察局通報了關於藍牌車在內排-老街高速公路上違規行駛的調查結果。

此前,此事已反映至交通警察局局長熱線,並在一些社交媒體上發佈。

據此,12月16日下午約15點47分,車牌號為80A-018.XX的汽車被確認在內排-老街高速公路(河內-老街方向)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該路段有黃色實線,僅有兩個車道供雙向行駛。

這輛藍牌車已佔用對向車道以超越另一輛卡車。

交通警察局的數據管理、運營、處理和數字化轉型辦公室已進行調查。

通過查詢車輛登記系統,交通警察局已發佈通知,並派遣工作組直接前往車主所在地,即中央行政機關。

駕駛員被確認為N.M.H.先生,屬於上述機關車隊的一名司機。

H.先生隨後前往交通警察局總部配合工作。職能部門已就駕駛汽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佔用對向車道)的行為製作行政違規記錄。

此次違規的罰款金額為500萬越南盾,並扣除駕駛執照2分。